尊敬的全国人大代表: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民间要求清算日本侵华战争责任的呼声渐起,曾饱受日本侵略者蹂躏的中国受害者纷纷向日本法院起诉,状告日本政府和企业,要求日本政府向中国受害者个人谢罪赔偿。
在这种形势的鼓舞下,常德市一批遭受731部队细菌战之害的幸存者和受害者于1997年8月委托日本律师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要求日本政府公开细菌战资料,向中国受害者谢罪并向每个原告赔偿1000万日圆。经过六年多的努力,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承认了细菌战事实,认定日军细菌战是有组织的政府犯罪,认定细菌战违反了《日内瓦议定书》,因而产生了国家责任。但日本法院认为: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已经宣布了放弃战争赔偿,犯罪所产生的国家责任已经消失,中国公民已没有索赔权,因而判原告败诉。据我们所知其他对日索赔案的败诉也是败在这一点上。
我们知道,按照国际惯例,战争赔偿应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由战败国赔偿给战胜国的国家赔偿,即通常所说的战争赔偿;一是由战胜国民间个人受害赔偿。《中日联合声明》中明确表述:“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而我们比较《日苏联合声明》第六条的表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承诺,放弃自1945年8月9日以来战争结果所产生的双方国家、团体以及国民的对于各个对方国、对方团体以及对方国国民相互的所有的请求权。”比较这两个表述,很明显中国只放弃国家的赔偿请求权。我们希望我们国家政府能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向日本政府明确表态:我们没有放弃对日本国的民间索赔权。这一观点的表明将使我们的民间对日索赔更加理直气壮,将使我们讨回公道、维护民族尊严的道路更加畅通。
关于中日之间的历史问题,我国领导人在多个场合曾明确要求日本政府正确对待,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细菌战是人类战争中最残酷、最丑恶的战争,日本政府战前战后,一直隐瞒这一犯罪事实,并以交换细菌战人体实验资料为条件与美国达成交易,使石井四郎之类细菌战罪犯逃脱了战争审判。到现在大量事实证据被揭露的今天,日本政府仍然搪塞敷衍受害者,拒不公开细菌战资料。更有甚者,日本政府通过了删除731部队细菌战、将南京大屠杀改为南京事件等美化侵略战争的教科书,大臣、首相坚持参拜靖国神社,向海外派出自卫队,通过有事法制,不断地做出伤害中国人感情的事情。对中国人民的宽容不是感恩戴德,而是以怨报德,如果我们还一味地忍让宽容,将会养虎为患。我们受害者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拿起法律的武器回击日本右翼势力的猖狂,我们的赔偿要求是合理,是符合国际法准则的。而且我们在日本进步的左翼朋友的支持下进行对日索赔,极大地丰富了中日人民友好的内涵。我们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在本届人大会议上,向政府正式提出建议,明确表示中国没有放弃民间对日索赔权,以支持民间对日索赔,以此来打击日本右翼势力的猖狂进攻,支持日本人民阻止战争维护和平的正义斗争。
常德市侵华日军细菌战罪行调查委员会
湖南文理学院细菌战罪行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