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国公民对日细菌战诉讼一审判决的消息传到宜昌时,宜昌市原档案局局长、退休后一直从事宜昌抗战研究的孙维玉老人日前气愤地指出:日军当年曾在宜昌使用过二千五百枚毒气弹。
据此间出版的《长江日报》报道,当年日军负责毒气战指导和教育工作的中枢机关??日本陆军习志野学校草拟的《日中战争化学战例证集》曾详细记录了这一暴行,成了日军在宜昌使用毒气弹的铁证。
这本书是抗战结束后,国际检察局发现的,上面注明的日期是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三日,印有“绝密”字样,记述了从一九三七年七月中日战争开始时起到一九四二年十一月期间,日军在中国各地进行的五十六例毒气战,并逐例介绍了“作战经过图”、“一般情况”、“战斗经过概要”和“教训”,书中所谓“发射红色筒”是指用投射器在百米左右近距离发射;“红色筒”是用掷弹筒发射,“红色弹”和“黄色弹”是由炮兵发射。“红色”是以呕吐性砒霜类毒气联苯氰化砷为主,“黄色” 是以一种可致死的糜烂性芥子气为主。
该书第四十个战例记载的就是在宜昌“较大规模地使用黄色弹和红色弹,挫败敌人优势兵力围攻的战例”。据记载,在一九四一年秋,当时驻在武汉地区的日军第十一军正在进行第一次长沙战役,日军防守宜昌的兵力减少,蒋介石便严令第六战区司令陈诚夺回宜昌。防守宜昌的日军第十三师团(师团长是内山英太郎中将)于当年十月上旬被中国军队完全包围,该师团便向中国军队发射包括芥子气弹在内的大量毒气弹。据该书记载,发射了“约一千发黄色弹、一千五百发红色弹”,“不仅挫败了敌军的进攻企图,而且在综合了密探的报告以及其他情报后,得知毒气的效果颇佳”。
孙维玉说,当时美国驻华使馆副武官史迪威将军属下的化学军官A?桑特约翰上校调查后,证实日军在一九四一年十月上旬的宜昌攻防战中,长时间地向中国军队发射大量的毒气炮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