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青山认钓丝,投竿终古拂珊枝
??(清)周煌《望钓鱼台诗》
海外尘氛犹未息,请君莫作等闲看
??(清)李鸿章临终绝句
钓鱼列屿,以钓鱼岛(明代不同命名“钓鱼山”、“钓鱼屿”、“钓鱼台”、俗称“花鸟山”)为中心主岛,自有文字可考的历史记载以来,具体地说:自公元607年(隋大业3年)《隋书》有关记载以来,就是中国东海海域台湾东北诸岛,就是不容他国染指的“中华海山”(或称“中华外山”),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管辖下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1992年,中国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法及毗连区法》,明确“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
日本国不仅指称“尖阁列岛”(即钓鱼岛)是日本“南西诸岛”、“固有领土”,而且动用武力、“实际占领”。1881年(明治十四年)日本国内务省将所谓尖阁列岛划归冲绳县管辖。1886年日本国海军省《寰瀛水路志》首次出现“尖阁群岛”(Pinnacie isiands)。1895年日本国内阁将“尖阁群岛”“编入”领土。1972年日本外务省发表《关于尖阁诸岛的领有权问题的基本见解》。海上保安厅声称“排除”对日本领海的侵犯。1977年日本国建设省宣称定名“尖阁诸岛”。1996年日本在岛上设立高5米的太阳能灯塔,政府宣布包括尖阁诸岛在内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中国钓鱼列屿与日本尖阁诸岛领土主权争端到底如何解决?
《联合国宪章》规定:“ 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和平、安全及正义”。
邓小平1978年10月25日在东京答记者:“在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时候,我们双方约定谁都不提这个问题。这次谈判中日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还约定仍旧不提这个问题”。1989年5月16日在同戈尔巴乔夫谈话中说:“这个问题可以挂起来,如果我们这一代不能解决,下一代会比我们聪明一些,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可否采用共同开发的办法加以解决”。
实践证明:日本根本不理会“共同开发”。我们“聪明的下一代”总不能坐视日本实际占领吧!2003年7月16日,“为了中日友好和世界和平”,我冒昧提出法律解决建议:《中日宜理性地诉诸国际法院》。平心而论,当时心怀忐忑的问题还是“证据”。中国方面如果提起诉讼,总不能光向国际法院提交日本历史学家、京都大学井上清教授1972年著《“尖阁列岛”??钓鱼诸岛史的论说》“钓鱼岛等岛屿至迟从明代起就已经是中国领土”作为证据吧。何况“深得日本当局赏识与器重”的“东洋史”传人、日本国土馆大学的奥原敏雄连篇累牍地发表“尖阁列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甚至专文《揭开井上清论文的“历史虚构”》(《日本及日本人》1972年新春号)。中国原告总得提供中国学者的论著,而且是铁板钉钉过得硬的证据吧。
2003年9月18日我应邀参加“日本侵略亚洲战争责任问题国际学术讨论会”,喜获我国明清档案专家、第一历史档案馆鞠德源研究员惠赠巨著《日本国窃土源流?钓鱼列屿主权辨》上下两册(首都师大出版社2001年版,定价288元)。不仅如我国历史档案学家吕坚对该书的评价:它是“维护我国海疆领土主权的扛鼎之作”;不仅如鞠研究员所说:“它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安危,关系到中国未来发展的千秋大业”;而且它还是我国在国际法院的诉讼中必将赢得台湾附属钓鱼列屿权属的铁证!本来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担心不觉为之一扫而空。
就证据言,鞠著提供六个方面即6大铁证:①中国历史证据;②法律证据;③自然地理证据;④中外地图证据;⑤日本证据;⑥琉球证据。全书共计80种126篇图籍资料,包括中国、琉球、日本及法国、英国、美国等所绘各式地图“具有确实而鲜明的法律实证价值”。它们“取义于历史考据学和证据法学的基本理论、辩证逻辑与一般原则和方法”,“证据本身具有明显的继承性和确实的稳定性”。对比日本窃土形成的“证据”,“根本没有固有的连续性的和法定性的原始证据”,“完全属于非法和无效”。
本书为什么取义“窃土”?鞠研究员说:一据《开罗宣言》:“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州、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另据“窃”字本义。“盗自穴中出曰窃”,“穴中施米,明其所窃者米”,“狼戾穴中,故谓之窃。”
套用鞠研究员的词义,我把日本企图“再占”钓鱼列屿的行径名之曰:“窃钓”。“从1894年至1945年的70余年间”,日本“从来没有让周边国家及东南亚地区安定过与和平过”。“55年前日本帝国由于无休止的窃土、侵略与扩张,而受到天讨……这就是不可一世的日本帝国的近现代史”。“战后他们从不肯正确地面对历史,也从不肯检讨过去的侵略与殖民统治的罪行”。因此必须“揭露他们的贪欲史,暴露他们的险恶用心”。鞠研究员完全出于中国人的历史责任感、个人的学术志趣、学术义愤和学者责任,从美国和日本带回一个集装箱的资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研究编撰。“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完成这部110万字的巨著。
我觉得,当代中国政府和每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炎黄子孙都必须铭记鞠研究员的苦口忠言:
“中华民族绝不可以忘记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扩张史,绝不可以忘记中国民族所遭遇的日本法西斯的压迫、欺凌和深重苦难,决不可以高枕无忧,掉以轻心……绝不能重犯‘历史幼稚病’,轻易放弃追索日本军国主义疯狂发动侵华战争理当承担的‘战争罪责’的权利”。
“对于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所制造的大小灾难,屠杀、蹂躏与奴役中国男女人口,掠夺中华民族的文化财富与金银财宝,所欠下的每一笔罪债,都应该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的作出详细调查研究、科学统计与清算,立作永久档案,或公布于世,或镂刻于金石、树立于街衢、山乡村野、或建馆展览,用以教育国民和子孙后代,永远牢记中华民族这段血与火的历史”。
最后必须特别指出:高山流水,巧遇知音。鞠著最令我喜出望外的是他写道:“日本外务省1972年3月8日发表的《基本见解》,及此后历届日本政府奉行‘窃土再占’政策及推行‘舆图窃土战略’,明显属于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行为,违反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国际法,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完全有理、有据、有权向海牙国际法院对日本政府的窃土行径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手段,制止日本现政府长达30年之久的窃土扩张行为!” (P748)。为此,我向鞠德源研究员鞠躬。2003年鞠、王不约而同、不谋而合拜请、恳求中国政府为钓鱼列屿领土主权归属大事诉诸国际法院。
正如专访鞠研究员网络标题:“保钓,中国已无退路”。我们全世界华人应当鼓呼改变“民间热,政府冷”的非正常情况。中华民族包括陆、台、港、澳和世界华人动员起来,切勿使日本政府图谋钓鱼列屿按国际法①无主地先占;②长期连续有效治理的时效原则“窃钓”得逞,以致可能招来“第二次甲午之耻”。
2004年8月8日番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