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已跻身主流媒体 网络舆论影响政府决策

    很多广告语过目难忘,但比较喜欢的,却是《中国新闻周刊》的广告语:“影响有影响力的人”。它可能表达出办刊人本身对于杂志的理解和定位,同时也是对于刊物本身和读者的一种吹捧。选择这句广告语,做为我对网络舆论的剖析与解读的标题,我觉得能很好地表达网络舆论所起到的作用。     

    美国30年代广播兴起后,吸引并改变着那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所以,当时的媒体称,广播已经不是一种媒介,而是一种新的社会力量。同样的评价,也适用于我们的网络媒体。其所起到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越传统媒体的影响力,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存环境与生活空间。

    仔细观察,网络舆论从02年之后,表现得越来越抢眼,03年始,则步入了一个相对活跃并取得显著效果的阶段。

    网络媒体的强大彰显网络舆论的强势

    应该看到,网络舆论在2003年的风起云涌并取得相当大的成绩是与中国网络媒体的成长分不开的。网络媒体在最开始出现的时候,就被定位于第四媒体,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另一种媒体形态。但实质看来,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媒体是在2000年之后才开始初具规模。在这之前,网络媒体受国内的网民数量及网站本身的影响力所限,只具备媒体的表象,而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媒体实质与精神。    

    但从2001年开始,这种现象得到改变。改变的内在原因在于,一是中国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这是让网络媒体及网络舆论变得强大的最重要原因;二是互联网独特的交流性、沟通性、交互性、及时性更有助于读者和网民的表达,能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真实有效地反映出公众对事件的看法及意见,这是传统的电视、报纸、广播等传播媒介所无法比拟的。从体现民意并形成舆论的角度看,网络媒体将观点得以提升并过渡于公众舆论,并容易引发强势舆论出现。

    改变的外在原因在于,一是政府管理部门、网络从业者重视并加强网媒的交互性建设。在我的印象中,网络新闻的留言在2000年以前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但在今天,大大小小的网络的新闻都附有留言板功能。各大网站的BBS建设也得到了极大的加强,每一条引起关注的新闻在上网后,都会得到有网民针对此新闻写出的评论,而网站也因势利导强化这种观点后的网络舆论。二是网络经营者的对于其媒体功能的认识。在2000年以前,一些网站的从业人员并没有从心底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真正意义的媒体人,对于第四媒体的称呼和概念的认同感都不是很强,但今天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像新浪网、搜狐为代表的商业网站,还是如人民网、新华网等为代表的政府网站,都开始重视并宣传自己的媒体定位,都把自己做为代表中国网络媒体形象的代表。去年底人民网、新浪网、新华网、搜狐网都不约而同地推出自己网站评选的十大新闻等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所以,网络舆论在2003年的强势出现不是一个偶然,而是随着网络媒体的强大必然会出现,这不是以谁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我国现有的舆论监管体系与媒体生存状态里,网络舆论的强势表现,更多是构成舆论主体网民的一个自主选择,这种选择是从最初的无意识状态过渡今天的状况,可以预期,如果不是受到很强的外力干扰,网络舆论将会得到更显明的张扬。    

    网络舆论及其影响力

    一:网络舆论是民意的集中反映。     

    民意反映的集约性、普遍性、可视性在网络舆论得到最为显明的反应。2003年具有代表性的刘涌案、黄静案、宝马案、日本人珠海买春案都是如此。在现有的能比较真实、直接、及时反映民意的手段上,网络舆论是最具有代表性的。确切地说,南方都市报是第一个报道孙志刚事件的媒体,但没有新浪网、搜狐、人民网、新华网的交互作用,这个事件只能是每年都会冤死的亡魂其中的一个。刘涌事件也是如此,最初也是一家杂志对刘涌的判刑提出质疑,经过网络媒体的转载之后,事件得到最大化的扩张与放大。各大网站的留言最充分表达了民意,形成观点化、总结化的网络舆论,所以自然而然开始影响政府的决策。网友的留言被放大成一种观点后,网络媒体与平面媒体再经过交叉作用,马上会提升出更代表民意的观点与呼声。如此互动,一种被广泛提升出的民意就显现出来。这个过程大致如此:平面媒体的采访与报道――网络媒体转载――网友留言――形成民意体验――概念化的网络舆论-网络媒体与平面媒体互动作用――具体化的网络舆论(提升观点化的民意)――影响政府决策。     

    二:网络舆论开辟出另一条真实体现民意的通道

    我们现有的反映民意的途径一是媒体的监督批评类新闻,如央视的焦点访谈栏目等;二是各级政府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如高层了解民意的通道在新闻之外主要是通过新华社的内参等内部刊物。三是逐级政府上报的材料;四是政府本身存在的以信访局为代表的一些倾听民意的机构。而网络舆论的出现和形成,则为相关决策者提供了另一个更为全面更为集中的民意反映。前四个通道的目的性与真实性、全面性相对较强,但时效性、普遍性较差。而网络舆论的随机性更大一些,更能真实反映大多数民众事件的看法。刘涌案在网络上现身后,在新浪、新华网、搜狐、人民网等网站的留言在一天之内合计就达到30万条,虽然中间有对刘涌案的另类反思,但绝大多数都是在质疑刘涌死缓判刑。这就为决策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意见。所以,某种程度上说,刘涌是第一个被网络舆论杀死的人。  

    在2003年之前,普通群众在碰到无法解决无法申冤的情况后,第一要寻找的上一级政府或相关机构;第二步要寻找的是有影响力的传统媒体。而寻找网络媒体在2003年之前还没有深刻认识到。这种状态在进入2003年之后得到了颠覆式的转变。例如黄静案、珠海日本人买春案、京沪高铁事件都属于如此。某种程度观察,这些事件被大众关注,主要源于网友持续不断在新浪、搜狐、人民网、新华网等有影响力的网站持续不断的留言和发文,之后,敏感的传统媒体开始介入其中进行采访与深度报道,于是很快形成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网友评论的交互作用。    

    三、网络舆论会促进对政府官员和政府决策的监督  

    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从来没有象网络舆论这样明显。网络舆论在形成后马上会形成巨大的作用力施加于决策和决策者,特别在一些重大事件、与民休戚相关的决策上更是如此。我们注意到在黄静现身网络之后,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强,最后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舆论。迫于这种压力,负责查办黄静案的公安机关不得不进行重新审定。网络舆论形成强势声音后,有关部门被迫正视这种声音,举行新闻发布会以正视听。一些地方政府也逐渐开始重视网络舆论,杨利伟一飞升天后,他的家乡葫芦岛市原想为其建一座航天英雄雕像,但这条新闻现身网络后,马上被网民批评成搞形式主义,并逐渐形成一种舆论声音,这种舆论可能也最后影响了该市的决策,其结果是英雄雕像的计划胎死腹中。     

    四、以网络舆论为先导有助于确立新的媒体监督机制     

    客观地说,我们的媒体监督与批评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反映民意表达民声上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段差距,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网络舆论的出现使监督与批评的声音得到了很大的加强。网络舆论所能达到现有的状态,是与网络的特殊成长环境分不开的。在现有的舆论环境中,传统媒体的监督机制虽然在不断加强,但因传播途径所缚,很难象网络舆论一样,做到一种观点化的提升和集中民意反映。所以我们以网络舆论为先导有助于我们建立新的媒体监督机制。    

    网络舆论必须注意的问题

    第一:网络舆论受信息源的影响极大     

    在已经存在的网络舆论形成并进而影响事件发展的具体事件里,网络舆论与信息源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有的新闻或者是信息源受角度及空间所致,报道并传播的事件本身并不确切,有些甚至是谣言,但大多数网民面对这样的消息,却很少质疑其真实性进而辨别真假,表现出一种群体的盲从与冲动。例如在网上仇日的贴子相当流行,而一些点击率非常高的帖子常常打着日本留学生对中国的仇恨或者是人性分析等标题,盲目煽动仇日情绪。其实有些文章只要稍加理性分析,就会觉得这篇文章根本不是所谓日本留学生写的,但在网络上,这种舆论倾向却屡屡得手。同样的例子我们可以在打击新浪的事件中看到,说某个专家指出新浪网的名字“SINA”在日文里就是污辱我们的“支那”的意思,并说新浪是由日本控股的公司,所以号召网民以后都不要上新浪网。其实新浪的名称还有新浪的股东与日本都没有联系,只要稍微具备一点经济或者稍微了解一些新浪的历史就会知道,这个谣言确实是个无稽之谈。但为什么这种明显看来漏洞百出的谣言式舆论会占据一定的流通空间,这确实是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客观分析,这种谣言的来源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新闻媒体的报道不准确或者是角度的差异,造成网民群体的理解差异,进而形成一个与事实相距很远的谣言。另一个类谣言的形成则是通过网络信息的留言或者BBS上的一些道听途说的改编之后形成新的谣言。而这些谣言在没有得到澄清之后,则会逐渐引发出新的倾向于鲜明的网络舆论,越来越偏向于事件的真相。像去年我们的网络媒体发布的比尔盖茨被刺事件及一件娱乐圈里的秘闻事件,都是先起源于网络一个传言,然后变成一个影响颇大的网络舆论。        

    第二:谩骂与攻击的困境

    这是网络上随处可见的现象。网络的匿名性及隐藏性使网民对于他人的攻击和谩骂成为一种可能。这种谩骂和攻击在一些访问量很大的商业网站新闻后面的留言里常常现身,有各种各样的有辱人格的小道消息发布,有的更是赤裸裸的人身谩骂。而在很多论坛里,对于他人的不负责任的攻击也是屡见不鲜,这种攻击都是以骂人和损人为主,而不是以探讨问题、研究问题的心态来写文章。都是极端的人身污蔑与攻击。     

    第三:虚假信息发布的现象     

    网络本身虽然具备媒体出版的一些特征,具有信息交换与获得的途径,但本身却是信息纪录的缺失者。网络的写作和发言没有传统媒体的监督审查监管体系,而所属网站在现有条件下又很难扮演传统媒体的审查职能,加之一些网站经营者根本就没有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所以很容易出现隐私披露、谩骂与虚假信息发布等问题。隐私的披露往往都建立在臆测丑闻的曝光上,各类明星是被关照最多的,在一些小网站里,常常可以看到某某明星是同性恋、变态的信息披露。至于虚假信息发布的情况也相当普遍,许多未经核实的道听途说消息都现身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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