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9月18日,日本军国主义者在中国东北沈阳地区挑起事变,发动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这场战争由局部地区蔓延到全国,先后经历了14年。中国人民虽然经过艰苦卓绝的武装反抗斗争,取得了战争的最后胜利,但是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它不仅对中国国民经济造成了严重破坏,延缓了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也给广大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各地制造了许多大规模暴行,其中以南京大屠杀最为严重、最为残酷,它与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法西斯大屠杀、广岛原子弹爆炸,同为世界近代历史上著名的三大惨案。

  1937年11月12日,日本侵略军在攻占中国上海之后,迅速沿沪宁铁路、宁杭公路,并绕行高淳、芜湖一线,三路向中国首都南京推进。中国军队由于沪战新败,在苏南地区未能组织有效抵抗,故南京保卫战处于军事上极端不利的地位,未能给日本侵略军以沉重打击。12月13日,南京沦陷。日军在南京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杀活动。在差不多六个星期的时间中,古城南京遭受了一场空前的浩劫。主要表现在:

  第一,日军大量屠杀南京的和平居民及放下武器的或被俘的中国士兵。他们采取集体屠杀和分散屠杀的形式,在南京城区和近郊制造了许多大规模屠杀活动。其中,最惨烈的有燕子矶、草鞋峡、煤炭港、鱼雷营和宝塔桥、中山码头、江东门、凤台乡、花神庙和汉中门等处的屠杀。这些屠杀行动,多者杀害数万人,少者也有两三千人。更多的是到处滥杀无辜。屠杀的对象,不仅有青壮年,连老人、学生、儿童、妇女,也不放过。屠杀的方式,也是形形色色,有枪杀、砍杀、刺杀、活埋、焚烧、水溺等,甚至进行杀人比赛、杀人取乐等。当时,南京的许多慈善机构留下了大量的埋尸记录。日军的官兵日记和西方媒体,都有大量记载和报道。

  第二,日本侵略者采用各种方式奸淫中国妇女。被其强暴的中国妇女,不仅数量多,而且连古稀妇女、未成年的幼女和孕妇,也惨遭污辱。日军还在南京设立多处慰安所,强征中国妇女,供其蹂躏。

  第三,对南京城市的破坏和财产的抢劫。日军占领南京后,到处进行焚烧掠夺。市民的房屋、家具、粮食、牲畜等财产,受到重大的损失。全城到处是断墙残壁、瓦砾废墟,一片凄惨景象。

  日本侵略军在南京制造的这一大规模屠杀事件,给南京人民造成了长期的心灵创伤,受到了中国人民、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也包括日本人民的强烈谴责。
  
  二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的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等十一个国家,在东京组织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东条英机等重要战犯进行了审理。同时,在中国南京也组织了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谷寿夫等人进行了审讯。这些审判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重大的国际事件,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政治影响。这些审判都以大量的、确凿无疑的犯罪事实为依据,对日本战争罪犯作出了正义的判决。如东京审判,自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历时两年半。开庭818次,419名证人出庭作证,779人作了书面证言,受理证据4336件,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判决书长达1213页。

  东京和南京两个法庭,严格地依照法律,对日军战犯的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作出了正义的判决,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热烈称赞。日本政府作为战败国,理应深刻地反省战争罪行,总结教训,以史为鉴,与曾被其侵略践踏过的国家开创新的国家关系,共同面向未来,维护世界尤其是东亚地区的和平。

  可是,战后60年来,日本政府在对待战争性质和战争责任问题上,基本采取暧昧或含糊其词或躲躲闪闪的态度,而且在其国内发展着愈来愈大的极右势力。他们否认对华战争的侵略性质,否认南京大屠杀的事实,甚至美化侵略战争,美化殖民统治。他们对战争不反省,对被侵略国家不道歉,甚至不断地、公开地散布歪曲战争、歪曲南京大屠杀的言论。他们甚至全面否认自19世纪以来侵略中国的历史,把南京大屠杀说成是中国人“虚构”的,是“谎言”、“捏造”。每年的8月15日,都有许多官员包括内阁大臣等,去靖国神社参拜。现任首相小泉纯一郎,更是连续几年坚持参拜活动,而那里除了供奉着一般战?者的亡灵外,还供奉着东条英机等战争罪犯的亡灵,这无疑严重地伤害了亚洲被侵害国家人民的感情。1996年8月,日本公开出版了《大东亚战争的总结》这部书。说什么要对“大东亚战争”进行总结,实际上是对侵略战争包括南京大屠杀全面翻案。该书是日本自民党及与靖国神社有关的三个协议会(“回报英灵的议员协议会”、“遗族议员协议会”、“大家都来参拜靖国神社国会议员协议会”)组织的“历史研究委员会”,对国会议员所作的20次报告的记录。出席报告会的议员达到1116人次。这些报告对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历史全面翻案。

  日本右翼的活动越来越频繁。2005年5月,日本厚生劳动省政务官森冈正宏更进一步妄称“甲级战犯在日本国内已经不是罪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任意以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进行单方面审判的”。这种为战争罪犯正名,否定东京审判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美化侵略战争,更是为日本首相继续坚持参拜靖国神社制造根据。日方一连串的翻案言行,导致中日关系、日本与亚洲各国的关系日趋紧张。

  为什么战后日本某些人始终坚持侵略史观,我们认为有极其复杂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

  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由于美国执行新的远东政策,导致日本一些人不能正确对待战争责任,更不肯承认战争罪行。

  战后,美国的主要目标是对付前苏联和共产主义。美国从远东及太平洋地区的战略格局出发,要扶植日本,企图利用日本的力量对付共产主义,因而采取独占日本的政策,不去认真清算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侵华战争的重要罪犯冈村宁次,逃脱了法律的制裁;1950年11月,在美国操纵下,重光葵刑期未满即被非法释放,并再次担任了日本外相。美国更错误地赦免了侵略战争的主要责任者天皇裕仁的罪行,不仅不给予批判,而且使天皇制度继续保存下来,这是导致日本不能深刻反省的重要国际因素。

  第二,日本不能正确对待亚洲各国尤其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日本军国主义所犯罪行的宽容政策。

  14年的日本侵华战争,使中国人民蒙受惨重灾难,中国人民完全有权利、有理由向日本讨回战争损失。中国政府和人民为了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以无比宽大的胸怀,主动放弃了日本对华的战争赔偿。可是,日本的某些人却“以怨报德”,不能正确认识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沉重灾难,反而将自己打扮成战争的受害者。民意调查显示,相当多的日本普通民众认为日本是战争的受害者。这和一年一度的广岛原子弹爆炸事件纪念活动给日本民众造成的错觉有密切关系。同时,中国海峡两岸国共两党早年对抗日战争的认识差异和对日政策的分歧,也增加了日本政府认罪的难度。当今,台湾民进党执政当局,试图利用日本牵制中国,也使中日关系增加了变数。

  第三,被日本传统文化扭曲的道德观念,成为日本不能承认侵略罪行的精神枷锁。

  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宪法规定天皇是日本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是创造日本国家的天照大神之子孙,是神权之化身。日本人民长期受皇道主义、国家主义教育,培养了一种盲目服从的观念意识。日本广泛鼓吹武士道精神,主张献身。20世纪20年代以后,这种精神与法西斯主义结合,成为日本军国主义者发动对外侵略战争并誓死效忠天皇的精神支柱。在这种观念的诱导下,许多年轻的日本军人以能为军国主义牺牲生命、入靖国神社成为“护国神”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那些曾因发动侵略战争而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处死的战争罪犯,都被美化为“护国神”,并在战后被某些人视为民族英雄。基于这种认识,日本右翼人士不肯承认战争罪行,亦不可能批判军国主义的危害。

  日本历史上甚少与外界沟通和往来,形成了单一的大和民族结构,存在着狭隘的民族观念。他们不能以宽大的胸怀面对世界,面对各国人民。日本国土狭小,资源匮乏,人口众多,因而一些人认为,要求生存,就必须向海外扩张,并把发动对外战争视为国家发展的关键。日本根深蒂固的扩张主义观念,是其不愿承认侵略战争的思想根源。

  第四,日本不愿采取明确的、深刻的认罪态度,还有复杂的现实原因。

    日本是世界经济大国,虽然近十年来经济不景气,但其经济实力仍居世界第二位。日本不仅要以经济大国身份,影响亚洲乃至世界经济,而且在积极谋求成为世界军事大国、政治大国,并想获取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席位。日本的兵力不足,但有强大的军事装备,并试图改变军事自卫队的性质,谋求向海外发展军事力量。日本担心中国的发展和强大,对中国的军事潜力极为忧虑,认为中国在未来是它的最大竞争对手。在对华政策上,日本政界存在明显分歧。有人友好,有人敌视,也有人怀疑。在对华贷款问题上,日本政界有人提出不能再给中国以支持,否则将使中国“如虎添翼”。在对台湾问题上,日本为了遏制中国的发展,不仅将日美安保条约的范围扩大到台湾,而且把对台湾关系的表态,限定在1972年中日建交声明的框架内,不明确表示不支持或反对台独。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日关系的复杂性。同日本右翼的分歧在短期内是难以逆转的,要日本右翼和某些官方人士转变侵略史观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由于日本政府的政策误导和不恰当宣传,使日本一些群众特别是年青一代对中日历史问题漠然无知,甚至有人对日方曾经有过的反省也采取不理解的态度,对历史问题的解决产生抵触情绪。故加强中日关系史的宣传和密切两国友好往来,使广大日本人民了解历史真相,正确认识历史,理解受害者中国和亚洲人民的感情是十分重要的。

  战后,许多中西方人士开始关注南京大屠杀这一残暴的历史事件。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和日本的历史学者已经开始从事南京大屠杀事件的研究。他们从大量的历史事实出发,坚持正义立场,写出了一批有说服力的著作。一些当年曾参加南京战役并直接实施屠杀南京人民行动的日本老兵,在多年后公布了他们的日记或回顾了那段惨痛的历史,如《东史郎日记》等。许多欧美传教士、新闻记者、学者、医生,曾亲眼目睹日军在南京的各种残暴行为,他们写下了许多有价值的日记、新闻报道,如《拉贝日记》、《魏特琳日记》等。但是,更多的南京大屠杀史料散落在海内外各地的档案馆、图书馆及一些文化部门,也还有些材料保存在私人手中。为了加强南京大屠杀历史的研究、严正驳斥日本右翼否定或歪曲南京大屠杀的谬论,把大量的有关史料搜集、整理、汇集起来,是一项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工作。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中日历史研究中心提出课题,建议并支持南京地区历史学界的专家、教授,联合海内外的学者、朋友,合作编辑一部《南京大屠杀史料集》。几年来,本课题编委会成员曾分赴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及台湾等地档案馆、图书馆和有关史料保存机构,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的档案和各种历史文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和设在台北县新店市的国史馆,都提供了一批未曾公布过的史料。我们先后从海内外搜集到一千多万字的原始材料。这些史料将为历史研究工作提供更多的科学根据。如此浩大的史料将印证南京大屠杀是一个否认不了的历史大惨案和人类悲剧。日本右翼千方百计地抹煞它的存在终将是徒劳的。正义的、爱好和平的日本人民完全可以从中做出正确的判断。

  《南京大屠杀史料集》分若干专题,汇集了来自各方面的史料。

  本史料集收集了中国军队为保卫首都南京与来犯日军进行顽强作战的历史档案材料。其中,包括中方有关作战计划、战斗方案、作战命令及执行情况,蒋介石与南京战役指挥官唐生智等人的往来文电,各参战部队的战斗详报、战况报告、战斗序列,中方参战部队的撤退与损失情况报告、战役总结,以及参战人员的亲历回忆资料等。

  本史料集收集了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尸体掩埋情况的大批资料。其中,集中了迄今为止最为完整的中国、日本及西方国家有关南京大屠杀中尸体掩埋和处理的原始档案和回忆资料;集中了各慈善团体、市民团体、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伪政权掩埋尸体的资料,以及日军处理遇难者尸体的材料。我们还发现了一些新的慈善团体和伪政权机构埋尸的原始档案。埋尸记录材料是日军实施南京大屠杀最有力的证据。

  本史料集收集了大量的侵华日军官兵的日记、书信、回忆和证言。作为加害者,日军华中方面军所属部队的官兵是南京攻击战和南京大屠杀的直接参与者和见证人。战争期间,他们中间的一些官兵曾将自己在战场上的亲身经历、所作所为、内心感受以及某些见闻,以日记形式记载下来,或在书信中较多地流露出来。战后,这些日记、书信陆续被披露或出版。它是日军在南京实施暴行的真实记录。

  本史料集收集了一大批西方人士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文字史料。众所周知,日军攻陷南京后,一批英、美、德等国的新闻记者、传教士、教师、医生、企业机构和使领馆人员,以其中立的身份,得以留在南京。他们是日军在南京实施各种暴行和破坏活动的目睹者,亲历了古城南京的这场浩劫。新闻记者以其良知真实地报道了南京屠城的情景,众多的报道发表在《芝加哥每日新闻报》、《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及《北华捷报》等报刊上。在南京的外国传教士、教师等,在积极建立国际安全区救助受难南京市民的同时,写下了许多日记、书信和各种文字材料,详尽、真实地记载了南京人民的那段苦难历程。大批第三者的亲历史料是日本右翼无法推翻的铁证。

  本史料集收集了一批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证言。其中,重要的如原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难民所负责人程瑞芳女士的日记,她逐日记载了日军的暴行。也还有幸存者在南京事件后撰写的大量的回忆,如《陷京血泪录》、《陷京三月记》等。本史料集还收录了一批幸存官兵、幸存难民的回忆等。这些材料都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本史料集收集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史料。其中选录了东京审判的相关法律文件。在有关南京大屠杀起诉证据方面,首次翻译出版了大量经法庭确认的有关证据,如审问松井记录、审问武藤记录及证人的书面证词等。也完整地介绍了东京审判的过程,介绍了控辩双方对证人的质证等,读者阅后完全可以对日军的罪行作出正确的判断。1953年,中国曾翻译出版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南京大屠杀史料集》再次就英文原件作了新的翻译,希望译文更为准确、更符合原意。本史料集还介绍了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有关审判战犯的国际法、中国刑法等法律依据,介绍了法庭的组成、审判条例、量刑标准及审判的全过程。

  本史料集收集了战后国民政府所做的大量的有关南京大屠杀的调查统计材料。国民政府还都后,从1945年底到1947年初,首都警察厅、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和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先后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南京大屠杀案进行过较为深入的社会调查。前期调查内容的重点为战争损失和民众受害情形,后期重点则为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的暴行事实。其中由南京临时参议会所主持的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是为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而成立的,其调查表对被害人、证人和调查者均有较为详细的记录,调查方法具有相当的专业性质。其调查程序、表格设计、证人证词等均具有法律意义。1946年11月9日,国民政府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改称行政院赔偿委员会。本史料集主要收录其存档中关于南京沦陷初期的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的统计材料。这些都是有关南京大屠杀的珍贵史料。

  《南京大屠杀史料集》将陆续出版。我们希望这套史料集能为广大的海内外历史研究者和众多读者提供尽可能多的、内容丰富全面的历史资料。但是,由于材料来源广泛,有加害方、受害方、第三方的亲身经历、亲见亲闻材料,也有回忆材料、各种档案文献材料、报刊材料等,其对南京大屠杀的记述有不一致的地方,甚至受记述者立场、观察角度或认识上的局限,记述有矛盾之处,也有一些错误的或不正确的观点,这并不奇怪。对这么一件震惊世界的大惨案,声音不可能完全一致。保存史料原貌,是历史工作者应具有的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因此,我们对史料均照原样收录,不加任何更动,提供给历史研究者,由他们在使用时加以考辨、解析,得出符合历史事实的科学结论。

  《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由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联合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屠杀研究中心、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江苏省行政学院、南京市档案馆和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的学者共同组成编委会编纂完成。该史料集是一项较大型的学术工程,从史料的搜集、整理、翻译、编辑到出版,需要较多的人力、财力支持。几年来,中国社科院中日历史研究中心、江苏省和南京市的社会各方面及市民、海外学者朋友,以及编委会成员所在工作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都给予了许多支持和帮助,我们深表感谢。我们十分敬佩和感谢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们为本史料集的出版所做的大量的辛勤的工作。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期盼正义的日本人民与中国人民一道,深刻地总结历史教训,为维护东亚和世界和平,为两国人民世世代代的友好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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