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二战期间,中国死亡人口多达3500多万人,主要是平民。南京大屠杀一次杀了30多万人,其他的规模不等的集体屠杀何止成千上万!无数个惨案和“万人坑”记录着倭寇的血腥罪行。几乎每一个倭寇铁蹄所至的城市和乡村都遭到屠杀和洗劫。日寇无数的罪行和制造的惨案无数倍地超过奥斯威辛和纳粹的毒气室。日本侵略者罪恶滔天,罄竹难书,其罪恶较之德国纳粹要大得多。这是日本永远改变不了的侵华罪恶,也是中华民族史上的奇耻大辱。
  日本的侵略对中国的发展造成的历史停滞和历史副作用是难以估量的。日本欠了中国人3500多万条人命。面对这笔血债,日本能若无其事吗?而且,这是简单的赔偿能解决的吗?要知道,人命是赔不起的。撇开这两种难以估量的损失不讲,据统计,自1937年7月7日始,至战争结束,日本对中国造成的可估量的直接、间接损失就达6000亿美元。这一损失日本给予起码的乃至象征性的赔偿了吗?没有。日本犯下这等滔天大罪,它得到了应得的教训和惩罚了吗?没有。中国跟它算战争账了吗?没有。
  日本否认昔日的战争罪行。面对许多亚洲国家联合抗议的一波波声浪,日本政府一意孤行,一副视天下人如草芥的嚣张、蛮横样。最近几年新的情况更让人忧心:日本通过了战争法案,可向海外派兵,参加战争已经合法;日美安保条约已使日本或日军成为太平洋地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号老板。也就是说,日本又要用武力制约、威胁乃至“管制”它昔日的对手和其侵略战争的受害者了。日本又开始对中国虎视眈眈、蛮横无礼了。
  在这个世界即将走向下一个千年之际,中国人不能背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和屈辱迈进新时代。否则中日关系将会出现大的危机,我们有可能在国际政治舞台沦为配角,我们的子孙也将蒙受过去的耻辱和新的委屈,我们自己也会感到窝囊、憋气和惭愧。日本的旧账不算清,上对不起祖宗和死去的先辈,中对不起自己,下对不起子孙后代。更关键的是,正义不容践踏,尊严必须捍卫,公道必须讨回! 清算日本、纠正历史,是我们这个时代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一言难尽话赔偿

  战后,盟国在欧洲各地判决德国战犯8万多人,而日本战犯仅有5000多人受审,并旋即被全部提前释放。东京审判判决甲级战犯7人,放掉了头号战争罪犯所谓“天皇”裕仁。日本在侵略历史上曾向中国等国勒索了大量的战争赔款并割占土地,但二战结束后却不曾向中国赔偿一分钱的战争损失。
  日本政府认为,根据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中国等国被排斥在外),联合国放弃了战争赔款的求偿权,同时又和亚洲各国签订了两国间的条约解决了赔偿问题。对中国方面,它认为,根据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国已放弃了战争赔偿权。
  日本许多大企业、大财团都是靠侵略中国发财致富的。它们在中国被侵占的领土上曾大肆掠夺,并抓了大量劳工为其提供无偿劳动。比如,从1944年8月到1945年5月,986名中国人被强迫在秋田县花岗川改建工程中从事强制劳动,其中418人死亡。然而,这些企业、财团拒绝对劳工提供赔偿。日本政府认为这是“契约劳动”。作为雇主的鹿岛建设公司,虽然在1990年对此表示“谢罪”,但在有关补偿的问题上却认为,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中中国已经放弃了对赔偿的求偿权,因此,对有关赔偿的要求不予理睬。
  关于“慰安妇”问题,日本政府直到1993年4月才第一次承认,但日本政府根本不想以国家的名义进行赔偿和补偿,反而把它说成是“商业行为”。
  总之,日本没有因战争罪行承担其应得到的惩罚,赔款几乎完全免除。
  关于赔偿,无论是数额还是态度,德国与日本有天壤之别。就人均承担的赔偿额而言,德国人是日本人的100倍。
  德国政府在战后历来重视赔偿问题,曾主动提供多次与多重赔偿。早在1951年9月27日,战后西德总理阿登纳就在议会郑重宣告:纳粹的罪行是以德国人民的名义犯下的,因此德国人要把进行道德上和物质上的赔偿视为自己的义务。到1953年,东西德向战胜国缴纳的战争赔款是824亿马克,约合330亿美元,与西德1950年的国民总产值相差无几,以后又不断赔偿。德国重新统一8年后,赔偿问题又一次提上日程。战后54年,德国从三方面给予了赔偿:战争赔款约1000亿马克;给纳粹受害者的个人赔偿约1020亿马克;德国工业、企业的赔偿额约为7550亿马克。德国政府和企业对赔偿都是相当积极主动的。尽管德国政府一度也担心索赔变成“无底洞”,认为该有个了结,但赔偿工作仍在继续进行。

                日德对待战争态度的巨大反差


  侵华的日本军人几乎个个双手沾满了中国人民的鲜血,大批的战争罪犯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本来,按照国际法和盟军的既定方针,这是必然的。而且,惩罚对德国人是比较彻底的,但日本人却幸运地逃脱了惩罚。这真是世间第一不公正的官司。
  东京国际审判中,虽然对日本25名战犯作出了有罪判决,但并没有追究所谓“天皇”及731部队的罪行,后来又释放了19名甲级战犯嫌疑人。其他恶贯满盈的战争罪犯竟逍遥法外,到处从事军国主义复活的行动,比如臭名昭著的731部队的司令石井四郎。日本自己更是从来没有处罚和追究过战犯。
  日本战败投降初期,美国占领当局在与其他盟国共同组织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的同时,曾于1946年1月4日向日本政府发出备忘录,要求日本政府解散一切极右翼团体,革除军国主义侵略的积极鼓吹者和右翼骨干分子的公职。然而,就在大批战犯被判刑,20万军、政、财界人物被开除公职,600多个极右翼组织被取缔(大都改头换面继续存在)的时候,朝鲜战争爆发了。为了对抗苏联和防止“共产主义蔓延”,美国转而扶持日本,将其视为战略合作伙伴。美国占领当局下令提前释放日本全部在押战犯,解除对右翼团体和20多万右翼骨干分子的“整肃”。可以说日本右翼势力和军国主义的根基根本没有触动,经过战后初期的一段低潮之后很快就活跃起来。
  在纽伦堡国际审判中,22名纳粹领导人被判有罪。此外,与日本不同,1965年和1969年德国政府分别两次自动延长追究和惩罚纳粹战犯罪行的法律时效,以至于1979年干脆取消时效限制。直到今天德国还在追究纳粹分子的罪行,并对其进行审判。
  战后,盟军占领德国,并对法西斯战犯进行了彻底的清除。到目前为止,盟国将8万多纳粹战犯送上被告席,并对法西斯思想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清算。东欧地区1200万人被肃清。近年来,虽然右翼势力有所抬头,但德国政府和民众对其是持反对和防范态度的。1994年9月,专门通过一项新的反纳粹刑事犯罪法案。除禁止使用纳粹党的各种标志、口号及敬礼姿势之外,还严厉禁止使用任何被认为具有纳粹象征意义的标记符号、标语和徽章。该法案还明确规定:凡宣传种族歧视及否认希特勒“第三帝国”的大屠杀为犯罪行为的,凡是为纳粹进行辩护的均可判3-5年徒刑。德国政府并没有放松对漏网的老纳粹分子的追查和惩治。战后不少隐匿他国的法西斯战犯一旦被发现,就会被立即押送回德国接受审判。一些隐藏在南美的纳粹战犯就曾不断被发现并被引渡回国受审。最近,德国政府又决定在柏林修建一个纪念二战期间被纳粹杀害的欧洲犹太人纪念碑,以表示谢罪和不忘历史。
  其实德国的右翼势力并不大,充其量才5万来人。他们算极少数,且社会地位较低。德国的右翼势力主要反对在德外国人和外国劳工,属于“目光短浅”的“小玩闹”;而日本右翼势力是要为战争翻案,鼓吹侵略有理,比德国的右翼势力邪恶、强大多了。日本右翼势力正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他们的计划和纲领。他们杀害、迫害正义人士,培训骨干、派党徒到“自卫队”长期受训、登上我国领土钓鱼岛等。问题严重的是,日本极右翼势力得到日本政府的扶持和庇护。
  在德国,总理或总统代表国家对纳粹犯罪表示谢罪并表示补偿已成为惯例。日本历届政府对侵略战争这一历史事实没有明确的承认。直到1993年8月,细川护熙首相才明确承认那段历史为“侵略战争”,但旋即被新首相桥本龙太郎于第二年予以否定。德国不断同各国商洽必须写进教科书的二战事实,努力谋求对历史事实的认同。如同波兰、美国、以色列协商提出了“有关教科书指南”的劝告。德国人学校教育中努力致力于批判纳粹时代。而日本完全相反。1982年6月,文部省把教科书中日本侵略中国等国的“侵略”一词改写为“进入”,对“慰安妇”问题只字未提。
  从首相中曾根康弘、竹下登、桥本龙太郎到内阁成员奥野诚亮、石原慎太郎等都否认侵略,并公开参拜“靖国神社”。日本学术界、知识界也极力为日本的侵略历史开脱。一些论著很有市场,影响极坏。如田中正明的《“南京大屠杀”之虚构》。田中正明其人参加过侵略中国的战争。他在书中俨然以亲历者的面目出现,否认侵略者犯下的滔天罪行,说南京大屠杀是中国人杜撰的。他把被远东国际法庭处以死刑的日本甲级战犯东条英机、松井石根等7人看作“英雄”,并公开为他们招魂。
  1995年出版的日本历史研究会编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也是一本影响恶劣的坏书。该书中收录了的日本电气通信大学教授西尾干二的《日本与纳粹的罪行能相提并论吗?》一文认为,日本没有侵略,在别的国家也没有犯罪,它与纳粹的罪行不可同日而语。他坚持,德国赔偿以及审判纳粹战犯是因为德国人真的犯了罪,日本没有赔偿、日军没有被大规模审判是因为没有犯罪没有杀人。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历史研究会的顾问有奥野诚亮、樱内义雄、桥本龙太郎等,100多名委员全是日本知名学者和社会活动家。这本书的态度代表日本政府。
  由于教育等人为误导及官方的错误态度,日本青少年对二战缺乏正确的了解和认识。据《读卖新闻》1982年的舆论调查显示,青少年中,将侵华战争看作是侵略战争者不到1/10,对日本的战败,其态度是“此仇必报”,“下次一定要打一场胜利的战争”。近年来,日本出现了大量美化侵略战争、讴歌战犯的电影和文学作品,如讴歌大战犯东条英机的《尊严》等。日本国内的正义人士和反战进步力量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威胁、孤立和冷遇,他们往往被民众骂为“卖国贼”。

         日本胆敢否认侵略的原因:美国的纵容;受害国太弱小

  西方世界似乎从来没有真正把日本当做自己的敌人,也从来不在乎它对待战争的态度。美国似乎与昔日的法西斯敌手们从来没有过什么敌意。原因也好理解:一方面,它的国土不曾遭受战火的直接蹂躏,它的人民不曾遭受侵略者的欺凌;另一方面,战后它又成了昔日敌国的真正征服者。战争于它几乎没有什么痛苦的记忆,反倒是一次扬威的机会。它教训了别人,又趁机谋到了世界霸主兼恩主的地位,同时又捞到了好处,控制了大半个世界,恨从何来?实际上,日本今日的强大是它一手扶持的。今日日本对昔日战争罪行的拒不认罪和蛮横无礼也是它培植纵容的结果。这或许是因为广岛、长崎的两颗原子弹,美国对日本感到歉疚,或许是因为日本对美国的占领表现得还算驯顺。所以,美国十分乐意并一直扮演着日本的护短的家长的角色。朝鲜战争爆发后,日本就被美国视为在亚洲的最重要的伙伴而非敌人,在政治、军事、经济上加以扶持。美军及所谓“联合国军”每年数亿美元(当时)的订单给日本经济一剂强心针。军工使得日本崩溃的经济得以复苏。免除日本战争赔款的惟一“合法”国际和约《旧金山和约》是美国背着中、苏、印度等国一手炮制的。可以说,是美国一手赦免了日本。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法迅速衰落,逐渐失去了其在亚洲乃至全球的势力范围。所以,在亚洲问题上,包括日本战争罪责的追究和战争赔款的问题,英国、法国几乎是美国的应声虫,或采取无所谓的态度。况且,即便想操心,它们也嘴短。因为,它们当初与日本一样,也是侵略者,不配代表它们当初的殖民地讲些什么。对于西方,包括美国,日本不觉得欠这些国家什么,反而觉得这些国家欠了它。美国等国打破它征服“大东亚”的美梦,所以它便成了二战的“受害者”!它还硬把自己打扮成亚洲国家的“拯救者”和“解放者”。不过,日本在赔款问题上对它们并不是那么顽固。它只有对中国才这么顽固,坚持不认罪、不道歉、不赔款。对其他亚洲小国,反而以“赔款”、“赔偿”以示拉拢。
  岸信介政府以“经济外交”著称。他在1957年底访问东南亚9国,力图实行经济渗透,挤进那里的市场。但由于东南亚各国对日反感且提防、警惕,且提出了战争赔款的问题,日本政府也不得不让步:它对印度尼西亚和南越等进行了赔偿,并提供借款和技术援助;对印尼12年间共赔偿2.2308亿美元(当时),对老挝、柬埔寨则以提供借款和经济、技术援助为条件,免除了赔偿。后来,为了占领市场的缘故,对缅甸、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日本也给予了一定的“赔偿”或“补偿”。然而,就是对中国和朝鲜不予理睬。
事实上,对日本战争清算、战争赔款问题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中国,日本否认历史的挑战也主要是针对中国的。因为中国是“二战”期间受它侵略的惟一主权国家,也是它欠债最多的国家。
  总之,日本侵略战争的受害国,皆为亚洲弱小国家。这些国家,大都没有独立,从开始就没有清算日本的权力。二战后其头等大事是民族独立,亦无暇顾及此事;独立后,年轻的政府及饱受奴役之苦的国民都缺乏通过法律手段或外交手段清算战争债务的经验。所谓“国际法”等及国际外交手段的规则都是西方制定的,东方民族不熟悉这些“游戏规则”。

            千古遗恨,千古遗憾:也该跟自己算账

  本来中国是有机会彻底清算日本的战争债务并严惩战争罪犯的。甚至,占领并制约日本都是有可能的。然而,这个机会却被我们自己放弃了。这同样是中华民族的奇耻大辱,同时也是千古遗恨和千古遗憾。
  日本战败后,滞留在中国的战俘为:“支那派遣军”105万,侨民200多万;东北有日本“关东军”100多万,侨民300多万。这些日军战俘几乎个个双手沾满中国人的鲜血,理当得到应有惩罚。至少,相当一批罪大恶极者应得到惩处。然而,国民党政府急于打内战,无暇对日本战俘和日本政府进行战争清算,反而将处理日军战俘及侨民看作麻烦,更不用提惩罚、审判了。日军在投降后曾有过大规模的烧杀淫掠行为,但国民党政府并不过问,也不追究,反而因此急于将他们遣返,好省下心来打内战!到1949年1月为止,国民党各地区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2200余件,判处死刑145人,有期或无期徒刑400余人,其余皆宣告无罪,作为战俘遣返回国。这就是中国3500万条人命换来的审判!且是中国人自己控制的审判!
  更令人痛心的是,蒋介石集团还极力包庇战争罪犯,将日军战俘用作镇压人民、统治人民和打内战的鹰犬。比如,不顾全国人民的抗议和国民党统治集团内部爱国人士的反对,蒋介石集团将大战犯冈村宁次无罪释放。此人后来又被蒋介石邀至台湾成为台湾政府的座上宾,为蒋“反攻大陆”出谋划策。
  又如,日本投降时,在山西的日军第一军有59,000余人,装备完善,阎锡山打算将其收编,以对抗共产党和蒋介石。受降后,他煞费苦心,亲自到日军军营中演讲,鼓动日军加入其军队,并许以各种优厚待遇,对日军军官更是极力拉拢。结果,日军有1万多人加入了阎军,继续在中国的国土上烧杀淫掠,为非做歹。其中最高级别军官是旅团长。
  日本投降后,由美国、苏联、中国、英国等11个同盟国于1945年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会议决定,委托美国全权统筹占领日本事宜。10月,美国政府专门致蒋介石政府一份公文,要求中国派5万军队协助美国占领日本。但国民党政府要打内战,不愿把兵力分散到国外,只愿派出一支5000人的部队到日本去。可美国再次要求中国至少派遣一个师,国民党政府无法推托,最终决定由曾在河内担任受降任务的荣誉第一师和荣誉第二师合编成第67师前往日本驻军。经协商,中国占领军将驻扎在日本爱知县,适当时再扩大至三重县和静冈县。就在中国占领军准备启程之际,内战爆发了,这支只有14500的部队也被国民党政府“省下来”派到内战前线去了。
  中国军队失去了惟一的一次占领日本也是踏上日本领土的机会,也失去了一次让中国人扬眉吐气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失去了铲除日本右翼势力的领导权及制约日本的权力和机会。

                   中国人的糊涂与失策

  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亚洲国家来说,过去的那段历史只是一段伤心史,意味着耻辱。 这不仅指战争的灾难和损失,还包括战后的战争清算。所谓“战争胜利”对于这些“胜利者”来说完全是一笔糊涂账。事实上,中国等亚洲国家几乎没有行使过胜利者获得的权力,对日本人所欠的血债也几乎没有清算。对于今天日本人赖账又倒打一耙而亚洲受害国却无可奈何的局面,美国应负主要责任,但亚洲国家自己也应自责。
  苏联占领柏林后,有报复性的过激行为。对日本人,我们不提倡报复,但没有清算却是莫名其妙。日本投降后,日军、日侨很少遭受报复。中国百姓对日侨的照顾,对其子女的收养,甚至对日本兵的照顾、保护可以说是战后其他国家所罕见的。相反倒是日军投降后在遣返之前照常骚扰中国百姓,抢掠、强奸事件时有发生。抚养日本孤儿值得赞美,没有报复值得赞赏。但友善到没有清算,竟是“以德报怨”是不是显得我们太愚蠢了或太懦弱了:中国人能因此简单地以“善良美德”或“以德报怨”来自夸吗?老百姓吃了那么多苦头,难道没有清算的愿望?当时,中国的民间力量太弱,寻求法律的途径几乎没有。老百姓人数虽多,但却是一盘散沙。等到日本人翻脸不认人,把没有索赔看作是他们战争无罪的证据时,你再谈索赔,已经晚了。蒋介石代表台湾当局发表放弃对日索赔战争损失的声明中也曾用“以德报怨”来美化没法索赔的无奈。日本右翼势力对此嗤之以鼻,没少挖苦。日本人的理解是:你不这样做还能怎样?你必须“以德报怨”!
  中国没有抓住教训、惩罚日本的良机,不懂或不愿行使自己的权力,应该是件非常遗憾且让人羞愧的事。然而,我们有人竟给这种痛苦的遗憾披上了一件神圣而华丽的外衣,把它当做中国人精神伟大、文化优越、人民高尚的凭据来歌颂,把它美化为中国人特有的“以德报怨”的“壮举”。中国人自己都为自己虚构的神话感动了,陶醉了。你愿意原谅日本人,希望日本人因此而领情,但日本人却不吃你这套,反而利用你的“善良”欺负你。这还不让我们那些抱有善良愿望的国人幡然醒悟吗?打“道德牌”对日本不灵!
  战后我们有许多糊涂观念,替日本人起到了开脱罪责的作用。在谈到日本人所负的战争罪责问题时,中国人习惯于把账记在少数所谓“军国主义分子”身上,甚至记在“军国主义”这个空洞概念上──好像只怪主义,不怪人,所谓的“日本人民”是无辜的,是受害者。侵华日军在中国杀人放火、奸淫抢掠,但按“阶级分析”,他们竟属于“人民”,竟被我们主动引为“受害者”了!中国人是太善良了还是太糊涂了?我们只算道德账,没有从法律和行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好像日本兵在行为上犯罪不算犯罪,因为他们灵魂上是清白的──所谓受了欺骗和蒙蔽,因而可被原谅。
  日本人真是太幸运了,碰到活菩萨也不过如此吧!许多杀人凶手被我们进行了一场思想教育和道德感化之后就释放了。
  当然,最大的失策和糊涂是内战。是这个原因使我们坐失良机,陷入被动。

               虚幻的“胜利”:中国人的四个失败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谈论着胜利,但今天看来,这胜利也太窝囊了点。胜利的果实没有兑现,道德的果实也颗粒无收。日本在道义上也不觉得欠你的,反而以它祸害过的国家的恩主自居。这等于是日本鬼子再一次兵临城下。“忘记历史者,必然会重蹈覆辙。”这话对日本适用,对中国人照样适用。日本重蹈覆辙不重蹈覆辙,或许是它自己的事情。问题是我们不能重蹈覆辙。我们的“覆辙”是灾难,是屈辱,是被侵略,是任人宰割。历史的旧账没有算清就已经够令人痛心的了,假如中国人连历史的教训都没有汲取,重返灾难将是必然。
  关于那次战争,我们至少有四个失败??
  首先,战争本身很难说得上是胜利。敌手虽然战败投降了,但毕竟美国和苏联是世界反法西斯的主力。尽管中国对打败日本出力很大,作出巨大的牺牲,但是,若无美苏参战和帮助,抗日战争绝对不止八年。而且,我们付出了3500万条生命,没有足够的雪耻难以称得上胜利。因此,即是说我们胜了,亦属“惨胜”。我们原来似乎太看重这个“胜利”了,结果清算便变得无所谓了,灾难、悲剧便被遗忘了。中国人自己在教育自己忘掉敌人的罪责──敌人在战争中已经被我们惩罚了。这种逻辑的潜台词是:我们已得到了一切,敌人已失去了一切,敌人不是可恨,而是可怜。战后追究可以休矣。
  其次,清算战争罪责、赔偿损失方面颗粒无收,胜利的价值更是打了折扣。中国没有靠“胜利者”的身份得到补偿,而日本虽为战败者,损失比我们小多了,连原来掠夺我们的财富都没有返还。
  再次, 战后与迫使敌手低头认罪方面的较量不能算胜利。因为日本干脆否认侵略,而且盛气凌人,对我们很不友善。
  最后,如果把较量或“战争”的时间拉长的话,在这个世纪的较量中,我们更不能轻言“胜利”。因为日本现在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富得流油;而我们只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勉强解决了温饱问题。
  最严重的是我们没有从战争中汲取足够的教训。这可算另一种失败。以往国人对抗战的回忆总的说来是轻松、“愉快”的,把那段历史解释为一曲胜利的凯歌,尤其是文学、艺术作品。沉重的主题始终没有突出,战争的灾难、民族的奇耻大辱以及被动挨打的真正含义被忽视了。现在的中国人对那段历史甚至已无所谓或麻木不仁。比如,7月7日是抗战纪念日,这个刻骨铭心的最重要的日子却被高考冲淡了!我们对战争的认识不够及现今日本对我们的挑衅和侮辱的严峻事实表明,对中国人来说,那场战争还不能成为过去。

                清算旧账:中国人有权力,也有机会


  中国人首先应坚定这样的认识:历史旧账应该重算,也可以重算,而且必须重算。这是中国人的权力,而且符合国际法和联合国《人权宣言》的基本准则和基本精神。曾经帮助中国人对日本政府提出索赔起诉的日本律师濑敬一郎说过:“只要日本政府一天不对亚洲人民赔偿、谢罪,战争就没有结束。”日本正义之士的话代表了人义。
  中国人首先跟日本应当算经济账和法律账。这笔账不仅仅包括战争赔款。54年的时间并没有失去法律追诉期。索赔的求偿权力及要求惩处战犯的权力都没有失去时效。南京大屠杀、“慰安妇”、烧杀奸掠的历史过去了50多年,但这跟发生在昨天没有区别。日本否认侵略,否认“南京大屠杀”,把“慰安妇”问题归结为“商业行为”,不但推翻了二战后远东国际法庭对日本的定罪,无视于国际法而且是对人权和人道主义的蔑视和践踏。单凭这一条它就该受到重新审判,更不用提应该受到全世界与联合国的谴责和干预了。中国应该求助于联合国、国际法庭及世界人权组织,要求日本就侵略的罪行表示伏罪,并至少对有关个人给予赔偿,对有关战犯的责任还应继续追究,以打击日本右翼势力的嚣张气焰。
  以色列追究纳粹战犯的战争罪责从来没有所谓“时效期”的限制,也不全是通过德国政府或其他第三国的政府。一旦发现任何对犹太人犯有罪行的纳粹,如果该犯不曾被审判或不被其所在的国家引渡,它就派警察甚至军队将其捕获或绑架,带到以色列进行审判。个别逃到南美的纳粹战犯不就是这样被以色列审判的吗?至于索赔,犹太人更是不依不饶。中国人应该好好向他们学学。
  即使日本原来的“媾和”条约或关于免除赔偿的和约有效,但这种免除也建立在日本侵略战争受害国宽容、人道的基础之上,是这些国家为和解而提供的一种恩赐。说到底日本对战争罪恶取消或免除,它的债务必须化为一种和解和人道的责任。如其不然,中国等国可以收回这种对免除战争赔款的恩赐。日本对侵略的否认和对中国的敌视与威胁已等于自行撕毁了“和约”,因此也等于拒绝了来自于中国等国的免除战争赔款的恩赐。
  退一万步讲,即使《旧金山和约》等条约成立并有效,日本的战争赔款可以免除,但日本政府、企业、个人对被它侵略过的国家民间的损失和破坏应该赔偿,民间的血债应该追究。比如“慰安妇”索赔问题、企业劳工问题、确认战犯的法律追究、战争灾难的进一步调查与追究问题、日军遗留武器的问题,等等。
事实上日本不仅拒绝国家与国家间的政府赔偿,而且任何私人或民间索赔一律驳回。比如近几年中国、韩国、菲律宾等国被日军强征的“慰安妇”状告日本政府并要求赔偿的诉讼,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缺乏法律依据”或“已丧失追诉时效”拒绝审理。日本拒绝民间赔偿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因为它坚持自己无罪、否认侵略。
  中国人现在仍有对日战争损失的索赔权。至少,在战争罪犯尚未结束其罪恶的生命之前,在日本制造灾难的受害者尚且健在的期间,这种权力就不会过期。甚至,在日本低头伏罪并取消敌对态度之前,这种权力就永远不会过时。即使政府间的战争赔款的索赔免除了,但民间的索赔权没有取消。这种权力任何人都没法剥夺。这是基本人权保障的。日本政府难道要取消中国人的基本人权吗?
  早在1992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答日本记者问时曾指出,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的放弃战争赔款的求偿权指的是政府权力,而非民间权力。1995年,日本首相村山富市访华时,江泽民主席又向他提出了日本侵华战争期间造成的个人灾难及生命损失的赔偿问题。日本法律界的正义之士也指出,日本以赔偿超过20年的追诉期为借口拒绝赔偿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国际间的战争赔偿问题不应以国内民法的标准来衡量。
  当然,关于民间索赔的问题中国人要全民联合,造成声势,同时也要识门识路,利用国际惯例和规则打一场法律大战。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民间索赔行为还很有限。只有为数很少的几起:1992年2月,中国李秀英等10名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与死难者家属赴日索赔败诉;1989年中国劳工耿谆等4人以及状告日本鹿岛公司;1998年8月何丽珍等108位日本细菌战的受害者赴日索赔;被日军强征为“慰安妇”的万爱花等人赴日状告日本政府并要求赔偿。就这为数甚少的索赔案,还全部被日本法院驳回,一个回合都没有,就失败了。其实,我们大可不必在日本花钱碰壁。关于二战问题,日本政府无公道、无正义可言已是国际公认。你找强盗状告强盗本人岂不是与虎谋皮?中国人最好求助于国际人权组织和国际法庭,求助于联合国。一方面,国家可以联合二战的受害国提出诉讼,告上国际法庭,同时与一些亚洲国家也可在联合国联合动议,形成提案,让联合国或国际组织出面干预或直接审判。这样也可以得到各方国际力量的支持。民间组织和个人也可以向国际组织提出交涉、起诉和控诉。

        声讨、清算日本需要无限的民间渠道:中国人应该有民间行动

  清算历史旧账一方面是为了讨回公道,捍卫尊严,同时也是对国民素质的提高,对参与国际社会,熟悉国际社会的“游戏”规则,是一种真刀真枪的提高国民素质的练兵。可以说,对日战争清算的问题不解决,中国人就不能算进入国际社会,就没有获得国际社会交往的基本资格。而且,不能用国际惯例和国际法讨还公道,一个国家就算不上一个合格的现代国家。而中国是有这种能力的。中国人以私人和民间的方式行使也是对国力的一种完善和壮大。
  德国赔偿问题的大度或许跟民族性有关,但主要是它不这样做欧洲各国不答应。这是制约的结果。犹太人把战争清算搞得轰轰烈烈,令德国人不敢有丝毫的马虎。犹太的民间组织完全是国际化的,力量大得惊人:比如国际犹太组织、犹太索赔机构、犹太红十字会等。国际组织和德国政府对它们很买账。现在不是又有了瑞士银行向犹太人赔偿的事吗?瑞士银行可不是纳粹,它只是隐瞒了其侵吞的纳粹所掠夺的犹太人财产。我们什么时候能建立起来自己的这种组织呢?不过,全国性的民间索赔组织必须马上建立,而且应该马上行动。
  对日清算,民间的情绪可谓波涛汹涌,民间的愤怒惊天动地,民间的力量排山倒海。这种情绪和力量对中国是可贵的,只可聚不可散。对日清算的问题上,中国人不能再失望、再泄气了!每个人都应该真正的投入和参与。中国需要这种参与。这是真正的爱国和忠诚。
  对日索赔和清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中国人,千万要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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