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9日,中日历史共同研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位于日本东京港区的三田共用会议所举行。为期两天的共同会议之后,3月20日傍晚,日方专家组组长、东京大学教授北冈伸一以及“古代、中近代史”部分的负责人东京大学研究生院教授山内昌之在外务省记者会见室举行了记者招待会,笔者代表本刊提了其中一些技术性问题。


  共同执笔为何不可能?

  中日本轮会议确定了计划将于明年6月提交的报告书形式。该报告书分为“古代、中近代史”(3部6章)和“近、现代史”(3部9章)两卷(具体章节详见附录)。双方在每章中设立了包括南京大屠杀、靖国神社等在内的两国共同关心的若干问题点,围绕这些问题点由中日两国各自撰写论文、同时刊登。对方的评论以及双方留有异议的部分也将在报告书中得到体现。从军慰安妇问题和战争责任追究问题没有被列入此次的共同问题点之中,“是否涉及由主要执笔人各自决定”(北冈)。此外,中日双方的学者还确定了至明年6月的具体研究日程,最关键的实质性讨论阶段将从今年9月开始。12月举行第三次共同会议后,根据讨论情况整理和编辑报告书。报告书的最终提出时间为2008年6月。

  记者招待会上,日方专家组组长北冈伸一对报告书的形式作了具体说明。据称,中、日双方将首先按照第二次共同会议中确定的报告书框架选出各章的主要执笔人,围绕每章中事先设定的若干共同关注的问题点,由中、日两国的主要执笔人或论文小组各提交一篇论文,同时收录在该章内。发表的各论文后附加评语,对方所持的不同观点或围绕该问题两国间存在的认识差异等也将在附加评语部分得到体现。该报告书最终将收录中、日双方各15篇、共30篇论文。此外,双方通过共同研究得出的结论,将在前言部分进行阐述,具体以何种形式发表仍在讨论之中。为了避免双方论文的主题出现偏差,这次会议中,经双方讨论在各章节内设置了少则四五个,多则十几个共同关注的问题点或历史事件作为论文主线。

  就为何采取这种形式,北冈伸一称,“并不是因为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才采取这样的形式。理论上中、日共同执笔的形式很好,但考虑到两国之间历史认识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共同执笔并不现实”。对此,山内昌之也作了补充,“共同执笔需要事先将双方的历史用语、事件名称等进行统一。而在目前专门用语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共同执笔很困难,甚至容易造成混乱,中方研究组的各位代表对此也表示认同。”

  此外,日方还表示,由于确定的章节多于双方人数,在论文执笔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寻求既定成员以外学者的帮助,也可能邀请第三方参与。但同时强调参加形式不是公开议论,并且需要两个前提条件:第一,必须是专家、学者;第二是事先得到中、日双方的共同认可。当记者会后问及,如涉及台湾问题的话是否也会邀请台湾学者参与时,北冈回答道:“如果需要,并且取得中方代表的同意,那么并不是没有可能。”同时补充道:“当然,这个问题不方便由日本首先提出。”

  学者的自由裁量权

  较上一次共同研究会议,日方学者更鲜明地提出了“自由的、纯学术性的实证研究”这一原则,称共同研究并不是以双方进行讨论并得出统一的结论为前提,更重要的是将本方的观点充分表达出来。而对中、日两国分歧较大的核心历史问题则采取“两论并立”的方针。其中,山内昌之教授的一番话或许能够更好地说明日本专家组的立场。当被问及如何看待中日共同提交报告书的问题时,山内称:“对于历史的理解,即便是面对同样的历史资料,很多人也会有各自不同的看法。历史学最重要的任务是在保证个性和多样性的同时找出历史事实,但是在寻找历史事实的过程中有很多方法。这两天的会议中,日中双方就共同对同一时期的同一历史问题进行研究达成了共识,面向这个目标共同努力本身具有积极的意义。”

  中日间存在争议最大的是“近、现代史”部分。而最受关注的南京大屠杀死难人数、靖国神社等两国间存在较大分歧的核心问题,又将以何种形式、多大程度进行讨论呢?

  记者招待会上,北冈伸一称“这些问题(南京大屠杀和靖国神社问题)包括在双方共同关注的问题点中,但前提是作为所在章节的一部分进行讨论”,“单独就一个具体问题拿出大量篇幅讨论的可能性不大”。而就这些历史问题作出最终结论时则采取“两论并立”的形式。也就是说,在双方学者经过讨论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被质疑方有权坚持自己的论点。而另一方则有权在论文之后的评论中阐述自己的不同观点。“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将双方不同的历史观和对历史问题的看法记录下来。”

  另外,靖国神社问题将在第二卷“近、现代史”的最后一个章节“历史观及历史问题”中进行讨论。该章节同时还涉及如何记录历史、如何进行历史教育等内容。

  从军慰安妇问题未被列入此次会议确定的共同问题点。对此,日方代表首先强调在本次共同研究的论文撰写阶段,日方采取的方针是只确定大体框架,不规定学者必须就某一问题发表评论。“由于各章都指定了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执笔人,撰写论文阶段他们将如何以及多大程度上涉及某些具体问题,我们给予各学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同时称,“在本次共同研究会议中从军慰安妇问题没有作为中、日双方的共同讨论议题被提出,目前也不包括在双方共同确定的各章问题点之中,但并不排除今后被提出的可能,也不排除(中国)单方面就该问题撰写论文的可能。”

  各方持观望态度

  对于本次在东京举行的中日共同研究,日本各方媒体普遍采取冷静观望的态度。3月21日的日本各大新闻只是在适当位置报道了中日历史共同研究第二次会议的召开过程,以及新闻发布会中发布的内容,并没有进行更深入的评论和预测。

  究其原因,首先是由于第二次共同会议仅仅是确定了今后的研究方向和进程,具体的讨论结果要等到今年12月召开的第三次共同会议才能对外公布。另一方面,与大多数日本媒体认为中日两国的历史认识取得完全一致有困难也不无关系。自去年12月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后,日本媒体在密切关注该研究的同时纷纷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疑虑。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第一,中日两国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价值取向,不同体制和社会结构都导致了两国的历史观、历史认识存在着巨大的分歧与差异。这种分歧和差异仅仅依靠为期一年半的共同研究恐怕难以得到根本的解决。第二,双方的方针有所差异。日方强调希望进行“纯学术性的实证研究”,同时主张“历史解释的多样化”,而这是希望通过共同研究对“历史问题”和“战争责任”等作出澄清的中方所极力避免的。因此,双方意见要达成一致恐怕比较困难。第三,中、日双方希望通过历史共同研究达到的预期目的不同。日本认为中国对其在战后作为和平国家发挥的作用没有给予相应的评价,希望中国国民(通过历史共同研究)能够理解战后日本的和平发展过程以及在经济领域同中国的合作等。而中国则认为日本对战前在亚洲地区进行的侵略战争反省不足。要缩小这一认识差异,需要长期的努力和相当的耐心。

  第二次会议中确定的报告书形式,使得两国在某些历史问题上存在的不同观点和看法很有可能在无法得到统一的情况下以“两论并立”的形式提出。这让我们联想起日本与韩国共同进行的历史研究。日韩共同研究从2002年开始,于2005年提出最终报告。日韩之间存在较大争议之处,基本上都以对比的形式罗列在报告之中。中、日之间的共同研究将以何种形式结束?中日双方各自完成论文后,核心历史问题的讨论将在今年9月之后进行,届时,世人或许才可以真正透视这一由政府牵头的大型学术工程的命运和价值。
 
    (转自:南风窗2007年04月04日版    编辑:石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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