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每日电讯报》、美联社、法新社23日报道,11月22日,日本执政党自民党终于抛出了他们一直想抛的“原子弹”:修订日本和平宪法,为日本建立“以自卫目的”的军队扫清障碍。二战后,在美国的压力下,日本把放弃建设军队的权力写入了宪法,可是,最近几年,日本右翼势力抬头,而突破“自卫队”的束缚只是这股势力所迈出的第一步。
真正用意:为复活军国主义铺路过去数年,日本自民党一直在鼓吹修改所谓的《和平宪法》,试图将此作为庆祝自民党建党50周年的“礼物”。自民党自建立起来一直是日本的执政党,除了几个月外,过去半个世纪一直把持着日本朝政。负责起草新宪法草案的日本前首相森喜朗放言:“美国人在短短9天内起草了日本现行宪法,我们不能承认这部宪法出自日本人民之手,现在是我们制定自己宪法的时候了。”
日本自民党施行的1947年制定的《和平宪法》规定:“日本人民永远放弃作为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同时放弃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日本将永不建设陆海空三军以及其他潜在战争机器。”在修宪草案中,日本现行宪法第九条“日本不可拥有海、陆、空军及其他作战部队”改为“为了维护和平、国家独立及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应该有军队作自卫,并以首相作最高指挥官”,明确把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毫无疑问,日本越来越嚣张的右翼势力就是要将这一规定送进坟墓,为复活军国主义铺平道路。所以虽然新宪法草案可能仍保持“和平立场”,但世人心里都清楚,日本所要的绝不止这些。宪法草案宣称:“为了保卫和平和国家独立以及国家和人民安全,日本将建立用于自卫的军队。此外,自卫队可以通过国际合作参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努力。”
真正“军”力:日本自卫队兵力已达到24万
日本自卫队兵力已达到24万。事实上,除了名义不同外,日本其实上已经拥有了“军队”。宪法修正案只是将军队的地位合法化,并扫除一切限制,只有如此,未来的日本军队才能为所欲为。到那个时候,防卫厅长官也将升级为内阁成员,目前日本防卫厅在内阁中的地位要低于外务省或大藏省(等同于财政部)等内阁部门。日本向海外派兵,参加的也许不止是伊拉克与阿富汗战后重建活动等非战斗性任务了。
不少日本政界人士认为日本有权力成为一个拥有正常军队的“正常国家”。可是,人们不要忘记,当年那个给亚洲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日本,也是一个“正常国家”。修宪案如获通过,就意味着日本的一项战后禁忌被彻底打破。一支人数达20多万的军队,每年军事预算接近440亿美元,如果军国主义在这样一支军队里泛滥开来,后果可想而知。亚洲国家的这种担心绝非多余,频频有高级政客跳将出来,否认侵略历史就是明证。
真正“主谋”:邻国谴责小泉并不在意
日本急于改变自卫队的性质,与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的内外政策一脉相承。他声称:“我们需要直面未来50年国际社会可能发生的战争和冲突的挑战。”这次修订将允许日本自二战以来首次拥有一支军队,此举将使日本和二战中受其侵略的亚洲国家间关系更加紧张。中国和韩国已对日本近来出现的军国主义复活的迹象予以谴责。
与邻国关系降至冰点,小泉显然并不在意,这从他三番五次参拜供奉有日本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的举动上就可以看得出来。有这样喜欢孤注一掷的领导人,日本修宪是正常的,不修宪反而不正常。但当年曾经遭受日本侵略的国家应该对此保持高度警惕。
真正算盘:提修宪草案→获得其他政党支持→提交国会→进行公民投票→“军国”复活?
自民党提出修宪案,日本向“正常国家”迈出第一步,以小泉与自民党目前的支持程度,通过仅是迟早的问题,但接下来会发展得多快,亚洲国家都在密切注意,是会走上军国主义的老路?还是仅仅矫正战后的宪政结构?
自民党正式发表新宪法草案,朝实现修宪理想跨进一大步,然而有关新宪法的详细内容以及制宪程序问题,在野党明年才会提出,朝野之间激烈的口水战尚未开打,日本新宪法能否顺利于明、后年诞生,这些动向值得关切。
自民党在这个时候抛出修宪案,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自民党在9月的众议院大选中,赢得超过2/3的296席,在众议院拥有了最有利的地位,尽管自民党在参院并没有绝对优势,但是参院没有通过的法案,仍须送回众议院复议,因此对自民党而言,目前在国会推动修宪可以说是黄金时机。
再者,小泉执政4年多来,其政策“外冷内热”,国内的支持率居高不下,修宪案在国会审议中可望轻松过关,在公民投票中赢得选民的支持看来也不成问题,自民党能够主导修宪成功,小泉将确立自己在日本历史中的地位。
在自民党的完美剧本中,先要取得联合执政的公明党、最大在野党民主党的支持,然后于明年1月的国会中提出公民投票法案,接着修改国会法设立“宪法常任委员会”来讨论新宪法草案,达成协议后向国会提出,经参众两院各2/3以上赞成后通过修宪提议,再经由国民投票过半数赞成后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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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现行的宪法是1946年11月3日,在联军的监督之下颁布,1947年5月3日施行,施行至今已58年。自民党早在1955年建党之初,便成立宪法调查委员会,近年以“顺应时代潮流”为借口,极力主导、推动修宪,终于在最近达成党内的共识。
自民党新宪草案共10章99条。新宪草案中最具争议性,也最受瞩目的是,第二章“安全保障”中的第九条“和平主义”的修正内容。现行的宪法第九条明示,日本放弃战争,不拥有陆海空军等战力,也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但是在新宪草案中已将“不拥有战力”条文删除。新宪草案第九条第二项的“自卫军”条文中明示,为了确保国家的和平与独立,确保国家与国民的安全,可拥有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官的自卫军。
关于自卫军任务,新宪草案中将维持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应对紧急事态、维持公共秩序、维护国民的生命与自由等活动都列入其中,至于自卫军的组织与统治等细部内容,及自卫军海外派遣、行使集团自卫权等问题,则将另行制定法律来依循。
有关内阁权限的问题,新宪法草案明显强化了内阁总理大臣(首相)的权限,除上述第九条中明示,首相拥有自卫军指挥权外,第五十四条也明确规定首相拥有众议院解散权,第七十三条则明言,首相有指挥监督、综合调整各行政部门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