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至10月1日,中日两国在东京举行了第三轮东海问题磋商。此次磋商就“两国应尽快解决东海问题”达成共识。但是,双方在实质问题上未取得显著进展。日方坚持按照中间线原则划定中日边界,并且独立划定了一条中间线,供两国谈判。中方则坚持大陆架原则,认定冲绳海槽为两国边界的地理依据。

此次磋商,是中日两国自关系交恶以来首次就重大实质利益问题的外交谈判。此前,两国均没有形成依据国际法为基础、国际外交惯例为准绳的对等谈判形式。因此,东海问题磋商将是两国学习如何与对方进行外交交涉的过程,它将成为经典案例,为未来两国外交关系提供清晰的原则尺度。为此,谈判过程中出现的每一个细节都显得尤为重要。

为解答两国谈判期间的一些具体争议,《凤凰周刊》记者分别采访了中日两国官员和专家。

日新闻官:中国东海划界存在双重标准

千叶明,日本外务省新闻官,曾担任六方会谈时期日方代表团的新闻发言人。

《凤凰周刊》:在9月29日,中日第三轮东海问题磋商的前一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证实,中国正在有争议的东海海域建立预备役船艇大队。日方如何看待中方的做法?

千叶明:既然中方说这是通常的训练,我方没什么可说的。

《凤凰周刊》:日本声称“中国在与东南亚国家的海上边界谈判中,具有与解决中日海上纠纷不同的双重标准”;因此,日方也很可能就所谓的“双重标准”问题向中方提出交涉。日本所说的双重标准是怎么回事,他们说的交涉可能是哪些手段。

千叶明:我们提过好几次,中方在中日谈判提出大陆架原则,在南沙问题采用其他原则,可以说中国是无原则的,我们提过好几次。

《凤凰周刊》:中国开发春晓气田时间为2000年左右,在2003年还曾公布与壳牌等外资石油公司合作开发该气田的消息,为什么那段时间日本没有对此问题进行关注,而是到2004年日本国内才突然有了强烈反映?

千叶明:据我了解,日方已经表示过关注,但不是公开的。日本一贯非常冷静地对待这个问题。2004年中国方面单独开发的意图越来越明确,坚持勘察开发,不顾日方的要求,因此我方别无其他选择。

《凤凰周刊》:2004年6月,日本派船巡视东海油田,随即中国政府召见日本驻华大使阿南惟茂。同时中方提出,日本不要采取使事态复杂化的言行。而至今年9月,中方也曾有军舰出现在中间线附近,并引起日本关注。据日本外务省消息,谈判中中方称派军舰是正常训练。请问您对这个说法如何评价。

千叶明:中方说这是通常的军事活动,日方态度,既然中方这么说明,我们无意于将问题政治化。但是中方好像有另外的政策,跟我们不太一样。

《凤凰周刊》:日方向中国提出中间线原则,最早是在1982年,您能否提供一下当时日本为什么要向中方提出这一原则。当时两国存在的海域纠纷是什么,如何解决?

千叶明:当时没有很大的纠纷,因为双方都没有具体的开发计划。但是两国相隔大海,需要画一条线决定主权。国际惯例有两种,一种为大陆架原则,一种为中间线原则,日方认为用大陆架原则太不公平,因为冲绳岛也在大陆架之上,不能说冲绳岛是中国的领土。大陆架原则在中日两国原则上无法采取。所以采取中间线原则,比方说1985年利比亚和马耳他的海权纠纷之间采取中间线原则解决的问题。

日右翼学者:中国占尽上风,不看好东海问题前景

平松茂雄,日本杏林大学教授,被部分媒体称为极端右翼人士,素以推动日方就东海问题与中国谈判著称,曾去东海中国春晓油田附近上空调查。

《凤凰周刊》:去年5月您曾坐飞机飞到日本拟定的中间线附近进行调查,此后您一直在推动日本在东海问题与中国交涉。而您本人的专业是中国问题,而非海洋法和能源问题。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定,您的行为的根本出发点是中国威胁论?

平松茂雄:我从没提倡过“中国威胁论”。东海问题其实是从石油资源问题开始发展到钓鱼岛主权问题的。中国没有把这些问题分开,而是有意在东海加强影响力从而在将来使其变成“中国海”。如果成为现实的话对日本将构成“威胁”,为不使其成为现实(我)向日本政府发出了警告,必须在尽早的时期采取对策。遗憾的是,日本政府没有做任何事情,因此东海正在成为“中国海”。我并不认同中国政府的立场,但由于日本政府的无作为,所以也不能一味批判中国,日本方面也有责任。

《凤凰周刊》:您主张以日本单方面提出的中间线来画定边界。根据海洋法惯例,划中间线首先要制定两国的海基线。那么日方提出的海基线是按照什么方法确定的,尤其关于中国海基线又是如何确定的?

平松茂雄:如果两国的海基线不明确的话是无法划定中间线的。日本方面的海基线是清楚的,但由于中国方面没有公布有争议的海域,所以不清楚中国方面的海基线,但大概总是知道的。对于东海油气田来说,如果没有明确的海基线,就不能判明中国方面的矿区是否进入了日本一侧及其进入了多少。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双方公布是很有必要的。但由于中国不主张中间线方式,估计可能不会公布。

《凤凰周刊》:您认为中方接受中间线原则的机会有多大?如果接受,由谁来制定,或者通过什么方法来制定中间线会比较合适?

平松茂雄:很悲观地说,几乎没有。中国占尽上风,没有必要接受。如果出现讨论中间线的情况,则肯定需要中日双方坐下来谈,这件事不是能委托第三方来办的,必须通过两国政府之间的谈判来划定。

《凤凰周刊》:您本人有没有与中方进行过私人性质的接触,您觉得东海问题的解决前景如何?

平松茂雄:我是一个中立的研究者。虽然现在下面的人将我贴上右翼的标签,但我不是右派。中国大陆军方对我很有好感,但是我没有与中方有接触,台湾方面对我也有好感,但也没有接触。因为我和台湾接触容易引起误会。我没有也不会和他们进行接触。

《凤凰周刊》:您觉得东海问题的前景如何。

平松茂雄:我并不看好东海问题的前景。可能现在还没有办法解决。日本国内的情况也不好。目前的经济产业大臣中川昭一是日本30多年来第一位在东海问题上持强硬态度的经济产业大臣。但是他已经连任两届了。接下来的内阁改组中,他一定会下台。但是日本国内没有人能替代他。(编者注:据《日本经济新闻》9月23日报道,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中川昭一要求制定一部法律,允许日本海上自卫队在中日有争议的东海油气田水域进行巡逻,以便使日本石油公司可以安全地进行试钻探活动。)

日石油问题专家:日本不应过分固执现在的中间线

猪间明俊,日本石油资源开发公司前董事,是拥有40年石油开发经验的日本石油问题专家,被认为是左翼人士。9月初,猪间明俊在接受日本共同社采访时称,日本要求中国“公开数据本身就是一个无理的要求。中方已经为收集数据支出了大笔费用”。“要求中方公开开发数据,就好比是在要求一个制造商免费交出专利技术”。

《凤凰周刊》:您曾经强调“日本的惟一选择就是两国共同开发”,请问中日之间是否有可能联合开发东海,如果可能的话,您觉得双方都需要认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猪间明俊:如果想避免武力冲突的话,除了共同开发之外,两个国家都将无法得到东海的资源。但是,必须有3个前提条件:

第一,8年前,中国跨越了日方主张的中间线500余米进行了试采掘是事实。即使中国认为该中间线并不是划分资源权利的分界线,但是日本是那么认为的,没有征得日本政府同意而进行试采掘,可以认为是一种严重伤害两国关系的行为(不守信用)。在这个意义上,需要中国方面真诚的道歉。中国方面应该认识到,日本舆论之所以对中国采取严厉态度是因为(中方)实施了这种试采掘。

第二,CNOOC(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首页有从中方的采掘设施往日本一方挖井而开采日方资源的所谓“鱼骨技术”(fishbone technology)的示意图,应该说这是有意盗取日方资源的行为,这张图是日本舆论极端恶化的原因。关于这一点,中方应该保证没有如此意图,处分贴出此图的责任者。

第三,不再争夺钓鱼岛的所有权。

如果能够做到这三点,我想,日本在共同开发这个海域的资源上没有异议。

《凤凰周刊》:您觉得中间线原则能够作为建立中日边界线的基础么?

猪间明俊:日中双方所主张的权利因为根据的海洋法条约不一样,所以日本也不应该过分地固执现在的中间线。我认为这条中间线应该是中国所主张的大陆架的边缘线和从日本开始的200海里线的中间比较妥当。

《凤凰周刊》:不久前您批评日本政府在东海问题上的政策不公正。请问日本公众对您的观点持什么态度?

猪间明俊:我并不知道大多数日本人是怎么想的,但是大多数日本人并不很了解石油开发。那么政府和传媒又在发布有偏向的情报,所以不是像我这么想的人可能很多。

中间线原则不是法律原则只是一种技术方法

贾宇:中国海洋法学会研究员。

《凤凰周刊》:日方称中国在谈判中采用了与南海周边国家谈判不同的双重标准,因此是没有原则的。请问您对此有何评价?

贾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没有规定一国在不同海域必须或只能适用一个划界原则。事实上,不同海区的自然地理条件不同,各当事国的权利主张也不相同,强求一律的划界原则不仅是荒谬的,更会产生不公平的结果。中国在东海划界所提出的有关主张和原则与在其他海区的划界主张没有必然的联系。中国在其他海区与有关国家的海洋划界,不必要也不可能受东海划界的束缚。

《凤凰周刊》:日方称冲绳岛也在大陆架上,所以大陆架原则划界不公平,所以提出中间线原则,请问你怎么看?

贾宇:中日两国东海的划界争议,既包括专属经济区划界,也包括大陆架划界。日本以其单方面提出的“中间线”表达其权利主张,或者是有意忽略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区别,或者是以一条所谓的“中间线”主张两个不同海区的海域划界。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于情无理,于法无据的。

大陆架的权利基础是沿海国陆地领土向海洋的自然延伸。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大陆向海洋自然延伸形成的陆架浅海区,直到冲绳海槽,这是中国大陆架主张的权利基础,日本在东海只有狭窄的岛架。此外,日本在东海的领土主要是一些本岛以外的附属小岛,而中国则是大陆。以所谓“中间线”划分两国的大陆架显然是有失公平的。

必须指出的是,中国拥有对钓鱼列岛的主权,属中国固有领土,现被日本所侵占。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争端是历史遗留问题,现代海洋法制度的实施使这一领土争端扩展为海洋空间和资源的争端。“陆地统治海洋”是国际海洋法的一般原则。先有对陆地领土的主权,才可能有对相邻海域的管辖权。日本不但非法侵占中国领土钓鱼列岛,还将其作为划界基点提出对中国的划界主张,既侵犯了中国的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也侵犯了中国的海洋权益。

按照“公平原则”划分海岸相邻、相向国家间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已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得到充分体现。相反,“中间线”或“等距离”并不是海洋划界的法律原则,只是划界的技术方法之一。沿海国没有义务必须采用中间线的方法进行划界。事实上,国家间的海洋划界,需要考虑地理、历史等诸多因素,不可能绝对地适用一条所谓的“中间线”。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现代海洋法,要求各国应该通过和平方式,公平解决海洋划界问题。“公平原则”是指导划界的普遍原则。为了达到公平划界的目的,当事国可以自由选择适合争议海域的各种划界方法。

《凤凰周刊》:国际惯例中关于领海海权的法律依据和解释是什么?

贾宇: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是不同的海洋区域。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主要是针对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而对大陆架的权利则主要是针对非生物资源而言。

根据该公约,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而专属经济区则是沿海国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的距离。(作者特注:中文是联合国的法定语言之一。在上述公约中“Exclusive Economic Zone”的对应中文是“专属经济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中文文本亦如此表述。其他如“排他性经济水域”、“专属经济水域”等说法都是错误的。)

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海洋区域,在空间上有重叠之处,但二者不能互相替代。

中间线原则并非不可接受

查道炯,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著名石油能源安全问题专家,曾参与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解决南海问题的谈判。

《凤凰周刊》:中国与东南亚各国解决南海问题时,曾经同意相互交换信息。不久前中国与菲律宾、越南等国还有共同勘探南海储备的项目。此次日方提出要中方提供数据,为什么被拒绝。

查道炯:日本要的信息是春晓油田的开采技术资料。整个开采过程是公司行为,以前是新星公司开采的,现在是中石化公司。开采过程中的技术资料是商业秘密,怎么能给呢?日本没有投资,公司勘探的技术信息为什么要给日本?日本要知道你为什么要开钻,开钻的前景区域多大,下面生成油气的原理是什么。但是具体到底要哪一个信息,要说清楚。我估计日本要信息的目的是看你当初决定开采的时候,你的理论推论里包含了哪一块区域,是不是包含了中间线那边的区域。这样日本就找到了证据,好说你原来的计划开采的区越过了中间线,将从日方那边的区域抽油。这样就可以栽赃了。另外,在中国南海地区,中国和菲利宾合作勘探,分享信息,但是勘探费用也是共同分担的。日本人传统喜欢说话只说一半。

《凤凰周刊》:印尼在南海问题上也曾提出过中间线原则,日方称中间线原则是越来越被承认的国际惯例。比如马耳他与利比亚的海权问题就是按照中间线原则处理的。请问您怎么看。

查道炯:利比亚和马耳他、包括印尼和马来西亚、印尼和澳大利亚、俄罗斯和芬兰都用中间线原则。现在中日之间,缺乏一个中间人说话,在中间线原则上,我个人看法,作为学者,我认为中间线不是不可以讨论。但是必须知道划定中间线的基线如何划定。这样才能决定哪里是中间。如果我们直接接受日本划定的中间线,这个就不叫谈判了。我告诉你这是这么回事,你爱接受不接受。我们假设一个前提,如果按照中间线原则来处理问题的话,谁来画才算公平?双方一起画还是找个联合国海洋法系统的一个技术组织来拟定计划,双方接受?还是第三个版本,双方各画一个中间线。这里涉及一个原则,中间线到底怎么生成的。但是现在中日外交关系比较紧张,谁都不让步。如果按照更理性的做法,从地理的角度,海洋地质学的角度,看看中间线除了日本的画法还有没有其他的画法。这不是说他画的就错了。如果不涉及中间线怎么画的问题,那怎么敢按照日本的中间线答应下来?因为我们从来没画过中间线,一直是按照大陆架原则,下面按照中间线原则就接受你的了?

现在谈判卡壳就卡在这地方,没有中间人说话,这个事情很麻烦。如果按照公平的原则,有个中立的中间人帮你画。现在一个有建设性的办法,就是中日两国开始讨论中间线怎么画。如果不来讨论这个问题,还是重复,那就慢慢谈吧。

美国希望看到中日一直斗下去

《凤凰周刊》:日方最早向中国提出中间线原则,是在1982年,您能提供一下当时的背景么?

查道炯:1982年画的时候,联合国海洋法成立通过,我国当时就同意加入了,日本是在1983年同意加入的。不过日本人做事比我们想的周到,他知道我们主张大陆架原则,而且参与了海洋法的起草。那时候我们刚改革开放,顾不上这些事情,另外当时外交对日本特别强调友好,强调协商解决问题,没有寻求从法律上解决问题。所以对中国外交这里有个教训:人家处理外交多是从已有的国际规则角度出发,而我们长期坚持的是友好谈判、协商。现在我们是否要更多考虑以这些规则为基础。

《凤凰周刊》:如果谈判僵持下去,您觉得美国介入的可能性有多大?

查道炯:美国介入的可能性为零。美国不可能当调停人,更多地,他更愿意看到中日斗下去。美国不希望中日之间和好。他不会出来做调停人,反倒会中立。中日之间有矛盾,符合美国的战略目的。实际上很多情况美国人都清楚,但就是不参与。我认为日本学者Kimie hara(原君枝)说的很有道理。她在一篇名为《旧金山后50年:重审旧金山和约与日本领土问题》的论文中提出,在美国归还冲绳基地所属权给日本前,已经清楚钓鱼岛的主权有争议。但是尼克松政府采取不介入的所谓中立原则,将矛盾留给中日两国。同时以此来强调中国威胁论,使日本依赖美军来保护日本。日本乃至整个亚洲的边界纷争都可以从美国1951年组织签订的《旧金山和约》(又称《旧金山对日和约》)中找到答案。因为这一和约没有清晰地划定日本与周边国家的边界。

中菲之间海权之争的情况也是这样。中国上一个岛屿活动,菲律宾不清楚,但是美国人知道,可它不告诉菲律宾。等中国人这边把岛上基地弄好了,美国人才告诉菲律宾。菲律宾让美国人主持公道,美国人不干,说这是你们两国的双边问题,我不参与。

来源:凤凰周刊2005年第32期 总第2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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