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无争议,却冠以「争议」,这是偷换概念。日本指责中国单方面决定,既是中国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中国自有决定权,日本无权过问,更没有理由抗议,倒打一耙。
2005年9月21日,东京美联社电,日本对中国在东海具「争议性」的水域开采天然气提出严正抗议。日本外交部一官员说?「日本已经表明,对中国单方面决定在东海开采天然气感到深切的遗憾,并呼吁中国停止一切活动。」
日本在这里指的是春晓天然气田,而它位于日本单方面主张的所谓「东海中间线」以西5公里,属于不存在「争议」的中国海域,不是所谓「争议地区」,完全是中国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丝毫没有触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内的「避免争端」条款,因此,不需要知会日本。
上述日本所说中国在东海具「争议性」的水域开采天然气,何来「争议」之有?明明是无争议,却冠以「争议」,这是偷换概念。上述日本指责中国单方面决定,既是中国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中国自有决定权,日本无权过问,更没有理由抗议,倒打一耙。
日耍手段美施压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中国便在东海勘探石油,先后发现平湖、春晓等七个油气田和一批含油气地层构造。春晓天然气田,位于浙江宁波东南350公里的东海西湖凹陷区域,由春晓、残雪、断桥、天外天四个油气田组成,总面积22000平方公里。春晓天然气田开采设施建成后,通过海底管道,估计每年可向浙江、上海输送25亿立方米天然气。
早在1995年,春晓天然气田就由新星石油公司自营,由于市场和资金问题,2000年3月,被中国石化集团整体收购。
2003年8月19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与美国优尼克公司、英荷壳牌石油公司签署了共同勘探、开发和销售东海天然气和石油的协议,包括三个勘探合同和两个开发合同。后来,由于日本耍手段,美国施压,一年后,外资被迫退出合作。
2004年5月底,日本发现中国开采春晓天然气田后,在东海再掀波澜。一年多来,日本在东海频频挑衅,使东海局势愈来愈紧张,严重威胁东亚地区和平稳定。而春晓天然气田,无疑是此次中日东海油田争端的导火线。
现在春晓天然气田已投产,2005年9月21日,日本见到其中天外天油井喷火,向中国提出严正抗议,并呼吁中国停止一切活动。
篡改历史歪曲国际法
试问,中国东海采油,日本凭什么抗议??中日海界,历史上为中琉海域分界线。中琉海界早有定论,明清时期是黑水沟,此为中琉两国共识,从无异议。现在,依据1982年4月30日通过、1994年11日16日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中日海界亦在黑水沟(今称东海海槽或东海海沟)。中日均在1996年批准此《公约》,两国皆有义务严格遵守。根据大量事实证明?钓鱼岛列屿是中国固有领土,东海在明清时期是中国海域,现在就其主体主权而言,亦是中国海域,其资源属于中国所有。日本单方面主张的所谓「东海中间线」,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显然是不合法和无效的。
所谓中日钓鱼岛列屿主权「争执」,中日东海海界「争议」,纯属日本编造和挑起的。日方所谓「根据」,是日本对历史的篡改和对国际法的歪曲,乃是无中生有。为了避免相邻国家就其海洋权益的争议威胁世界和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设置了「避免争端」条款,规定当事国不得在争议地区采取恶化局势的行动。中国严格遵守了「避免争端」条款。尽管中国从来不承认日本单方面提出的所谓「东海中间线」一说,但中国开发春晓天然气田,仍然照顾到日本的诉求。如前所说,位于所谓「东海中间线」以西5公里,属于不存在争议的中国海域。这是中国为了顾全中日关系大局,避免纠纷,所采取特别慎重的决定。
相反,日本则不是这么做的。一年多来,日本却在这个所谓有「争议」的海区,频频向中国进行严重挑衅。例如?
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
2004年6月11日,日本政府成立「海洋权益相关阁僚会议」,鼓励日本企业在日本所谓「东海中间线」以东开采石油气等资源?2004年7月7日至10月中,日本租用挪威籍最先进的海洋科考船,在离中国春晓天然气田约50公里处的海域,进行海底地质结构的立体资源调查,并频频向春晓天然气田附近派遣飞机和巡逻艇?日本所谓「本国大陆架」的勘测范围,包括中国领土钓鱼岛列屿及其海域在内,总面积65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日本国土面积的1.7倍?2005年元月,日本调派5万5千名自卫队,并调来F-15先进战机,进行所谓「保钓」,图谋再度侵占中国领土钓鱼岛列屿及其海域?2005年2月9日,日本政府对外宣布「接管」钓鱼岛上灯塔,作为日本「国有财产」收归国家管理之下,由日本海上保安厅实施管理?4月5日,日本公然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列屿编入日本右翼《新历史教科书》,说成是「日本领土」?5月17日,日本宣布有18个日本国民把「籍贯」登记在钓鱼岛?7月14日,日本政府悍然给予「日本帝国石油公司」在东海的试验开采权?7月16日,日本政府把中国在东海的3处天然气田冠以日本名称,分别将中国开发的春晓、断桥、冷泉3处油气田名称,篡改为「白桦、楠、桔梗」?日本再三要求中国停止东海春晓天然气田等的勘采活动?9月25日表示,拟派日舰到东海保护「日本帝国石油公司」勘采?……
日本上述种种严重挑衅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是对中国海洋权益和国际关系准则的严重挑衅,造成本已非常紧张的中日关系火上加油,威胁本区域和平稳定,显然是严重触犯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避免争端」条款,是对国际法不折不扣地践踏。
日本需要为此进行反省,有何资格向中国提出抗议?有何理由要求中国停止开采活动?
中国东海采油,完全合法。日本无理抗议,成为笑柄。
(来源:香港大公报 作者:王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