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发问:“中国的富豪有几个值得尊敬?”甚至有人呼吁:“打倒为富不仁的富豪。”还有人提出:“‘仇富’为何不仇盖茨?”但也有人认为:“捐赠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谁也无权强人所难,现在中国已经出现了仇富现象,不应对富人过分苛求。”
(赵加积: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中国目前的慈善家还只能打上引号”,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马仲器曾这样说过。在中国,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同步发展的,不能仅凭人们的善心,还需要一种理念,一种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不过在目前的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慈善家还未出现。
去年11月中旬,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受害者的总代表、2002年CCTV感动中国人物王选,到宁波募捐日本细菌诉讼费等资金,但现场募捐不足2000元人民币。“没想到事情竟会弄成这样。”原告团中方律师顾问楼献感慨地说,“(现场)所捐赠的钱还不能支付我们来往的费用。”捐款中有一千多元是宁海中学数百名学生积攒的零花钱。“按计划,这次本来是要与100位企业家具体磋商筹款事宜,并商讨成立一个日常性的机构来处理各方捐款,谁知到现场的企业家却寥寥无几。”王选摇头叹息。
国内企业捐赠“用心不同”
记者:王选募捐资金引发的社会争议,绝不是孤立偶然的,而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贫富差距拉大,发达国家富豪们的捐赠理念传入中国,引发观念的碰撞和冲突。那么,我们国内企业的捐赠行为、捐赠理念与那些国外跨国公司相比有什么区别呢?
赵加积:首先是捐赠领域有所不同。中国企业及富豪们同跨国公司捐赠的领域大多是灾区、贫困山区、弱势群体、基础教育、环保项目等,赞助的是体育产业、体育竞赛等项目,如可口可乐赞助中国足球赛,冠名体育比赛项目等。而国内企业捐赠及慈善大多是救急、救灾、扶贫、助学等,如希望工程等,而捐赠体育项目、设立基金、奖学金等比较少。
其次是捐赠的内容及形式不相同。跨国公司大多捐赠是以技术、设备、产品、物资等为主,以资金为辅。捐赠形式大多是通过国际及国内的红十字会等机构。而中国企业及富豪们捐赠大多是以资金、衣物等为主,设备产品等较少,捐赠也大多采用直接方式进行。
此外,捐赠的理念及内在驱动力也不相同。跨国公司的捐赠理念是“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社会投资”;用“社会投资”获取一定的“社会资本”;捐赠及慈善是企业与社会的一种互动和双赢。内在驱动力主要是一种社会投资,有投资就要追求回报。追求回报时,他们光明正大,理所当然,毫不躲躲闪闪。中国的捐赠理念是“救急不救贫”、“积善成德”、“回报社会”,把捐赠看成是“同情”、“怜悯”和“觉悟高”的一种行为,羞于将企业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羞于追求回报。即使有企业及富豪有追求社会回报的欲望,也不敢公开表示,只能偷偷地进行,一有表示就会遭到舆论谴责等。
不能对企业太苛求?
记者:在捐赠行为上,中国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的不同理念、不同方式等区别,必然会引发观念上的碰撞和冲突,引发争论就不足为奇了。中国企业及富豪们如何正确认识和进行捐赠、慈善等公益事业呢?社会究竟该如何对待他们呢?
赵加积:我国社会对企业及富豪们的捐赠和慈善存在着要求太高和太苛刻的倾向。要求捐赠的人们,一开口就是几万元、几十万元,理由之一是“捐赠就这么一点儿,还不足他们资产的九牛一毛!”理由之二是“#p#分页标题#e#看看人家国外的富豪,中国的富豪太小气了!”富豪们的资产一般讲不仅有贷款形成的,而且也有其他人的股份形成的,另外捐赠及慈善的对象不仅是你一家,而且还有千万家,即使资产再多也不能全捐了,因为他们还要滚动发展。同时,中国的富豪目前还难以同国外的富豪们相比,这里有国情、理念、财富多少等差别。因而,目前对中国的企业及富豪们的捐赠不能要求太高。
对企业捐赠,社会上还存在一种隐性的苛求。例如一搞什么活动,有人就拉赞助搞摊派,我认识一位中等富豪,一天来到他的办公室看到20多块牌匾,什么“感谢对全区羽毛球赛赞助”啦!什么“积善成德,兴旺发达”啦!我对他说您获得的奖牌可真不少啊!他摊开双手哈哈一笑说:“真是没办法,我现在就不敢回办公室,门一开人就来了,不是让您赞助,就是让您捐赠……他们有的打着公安的旗号,有的拿着官员的条子……”强求、强迫捐赠和慈善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弊病。
记者:比如有个企业老板看到某地发生地震,他既想捐款又想利用这一机遇提高自己企业的知名度,有人说,因为他有“私念”而非“善意”,那么这种捐赠的目的,谁能判断出来呢?是应该鼓励还是应该限制?
赵加积:的确,关于企业捐赠还有另外一种捆绑手脚的隐性苛求,即传统观念和社会舆论。有人对捐赠及慈善下了一个定义:捐赠是思想和行动的统一,是主观善意和客观效果的统一。主观上有利己欲望而客观上为社会做好事,不能称为好的捐赠。这一苛求是我国企业及富豪们“羞于将企业发展同捐赠及慈善联系起来”的一大思想障碍,是我国捐赠及慈善活动难以快速发展的一种环境“束缚”。它在理论及实践中都不利于社会主义捐赠及慈善的发展。其一,它在理论上属于“非白即黑"的观点,否定了从“‘隐私’捐赠”到“阳光捐赠”中“准阳光捐赠”的过渡;否定了捐赠是企业与社会的一种互动和双赢;阻碍了捐赠额度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等。道理很简单,这种理念要求纯而又纯、高而又高,不符合中国的现实情况。其二,中国的多数企业及富豪还难以做到“主观善意和客观效果”的统一。
我是山西人,据我了解,山西希望工程有关办事机构曾公布过这样的数字:山西希望工程的捐款,80%来自外省,省内的只占20%。山西的少部分企业及富豪非常抠门儿,舍不得捐赠及慈善,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山西的部分企业及富豪确实很“抠门",抠到了一毛不拔。这一现象,在全国部分地区也普遍存在。有位富豪对捐助及慈善特别反感,他们的口头禅是“我们的钱又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难怪有人说:“中国的富豪根本不值得尊重,都是为富不仁。”
有些富豪对捐赠及慈善活动,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而他们自己却是花天酒地、挥金如土。我认识一位小富豪,财富不算多,但却有好几辆高级轿车,有好几幢别墅,花钱如流水,但捐赠社会却很“抠门”。一般来讲,这种舍不得捐赠社会的富豪,在挖社会的墙角,掠取社会财富时却非常贪婪,不择手段。这些大款,从深处讲,一是贪婪自私,二是不懂捐赠是一种社会投资,不懂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既需要货币资本也需要社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