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8日作出一审判决,勒令日本政府向12名韩籍“慰安妇”受害者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59万元人民币)。
这是韩国法院首次就类似诉讼案作出判决。在韩日媒体看来,这可能导致因战时强征劳工赔偿等争议陷入历史低谷的两国关系进一步受损。
【“极度痛苦”】
判决书写道:“证据、相关资料和证词显示,由于被告的不法行为,受害人心理和生理承受难以想象的极度痛苦,却至今没有获得赔偿。”
2013年8月,裴春姬等12名“慰安妇”受害者向韩国法院提出民事调解申请。她们在日本殖民统治朝鲜半岛时期遭到日方诱骗或强征,沦为日军性奴隶,要求日本政府向每人赔偿1亿韩元精神损失费。
日本政府拒绝民事调解,拒收韩国法院相关文书。应原告请求,此案2016年1月移送审理。2020年4月,法院首次举行听证会。
日方反对韩国法院审理此案,理由是根据国际法主权豁免原则,外国法院不得对一国行使管辖权。原告主张,主权豁免不应适用于反人类和战争罪行。判决书支持这一主张,认为日本政府当时“犯下蓄意、系统性且广泛的反人类罪行,违反国际惯例”。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在其侵略的亚洲国家强征随军“慰安妇”。韩国历史学家估计,受害者约20万人,大多数来自朝鲜半岛。本案12名原告如今仅5人在世。韩国政府登记在册的“慰安妇”受害者仅16人在世,已是风烛残年。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定于13日就另一起原“慰安妇”索赔案宣判。包括“慰安妇”受害者家属在内,20名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赔偿30亿韩元。
【又扣资产?】
共同社报道,法院判决书允许就强制执行采取临时性措施,意味着韩方可以查扣日本政府资产。原告律师说,打算同韩国政府官员协商是否采取这类措施。
韩国法院先前裁决,要求日本企业就二战期间在朝鲜半岛强征现韩国籍劳工作出赔偿,下令扣押相关日企在韩资产,用以变现作为赔偿金。日本政府认定两国1965年建交时已解决这类索赔,强烈反对韩方裁决,要求韩方保证“不变现”。
同样以1965年《日韩请求权协定》为由,日方认定“慰安妇”赔偿等殖民统治时期遗留的问题已经解决。韩方要求日方正视历史,就“慰安妇”问题正式道歉和赔偿。
朴槿惠担任韩国总统期间,韩日政府2015年12月达成协议,寻求“最终且不可逆转”地解决“慰安妇”问题。日方同意出资10亿日元,作为援助韩国在世“慰安妇”受害者的“治愈金”。但是,日本政府坚持拒绝为“慰安妇”所受残害承担法律责任,强调“治愈金”不是“国家赔偿”。这份协议在韩国受到普遍反对和批评。
文在寅执政后,韩方多次对协议表达不满,认定“慰安妇”问题没有真正解决。韩国2018年11月解散依据这一协议成立的“和解与治愈基金会”。
【呼吁冷静】
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秋叶刚男8日召见韩国大使南官杓,抗议韩方法院当天早些时候的判决,称日方“完全无法接受”。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说,日方不会上诉,以免就此落入韩方管辖。
南官杓说,将尽最大努力妥善解决问题,避免由此给韩日关系带来不良影响。他强调,要解决问题,两国保持冷静克制尤为重要。
尽管强征劳工、“慰安妇”赔偿等问题难解,韩日仍在寻找改善关系的突破口。
同一天,韩国外交部正式任命共同民主党籍前国会议员、“日本通”姜昌一为新任驻日大使。韩联社分析,这是文在寅首次选择政界人士出使日本,展现他致力于改善韩日关系的决心。日本政府宣布,任命前驻以色列大使相星孝一为驻韩大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