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重庆大轰炸”民间索赔案第二十六次庭审最后一次(第五次)法庭证据调查在东京地方法院如期举行。本案将于8月举行法庭辩论,年底将公布一审判决。2006年,中日两国律师以及民间团体开启“重庆大轰炸”民间索赔案,在此后的25次庭审中,多名受害人进行了法庭陈述。
“这块弹片是母亲一生受尽折磨的证据,是日军侵略中国、让中国人民饱受折磨的重要证据,必须要好好保存并且传给子孙。”75岁的何光荣当天作为“重庆大轰炸”民间索赔案的原告在对受害情况进行补充时说道。
何光荣的母亲蒋太华在1940年7月22日的合川县城轰炸中身受重伤。何光荣在法庭陈述时曾数度哽咽。“我们千里迢迢来东京打官司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伸张正义,让日本政府正视过去的侵略历史,进行道歉,让战争不再发生。”何光荣的妻子吴守瑜对本报记者说。
都留文科大学教授伊香俊哉从国际法等多个角度为“重庆大轰炸”民间索赔案发表了长达一个半小时的证言。伊香对本报记者说,日本在过去的侵略战争中对中国犯下了许多滔天罪行。作为一名学者为重庆大轰炸证言,记录下当时大轰炸的悲惨历史,可以让更多人去思考和平等问题。
84岁的“重庆大轰炸”民间索赔案日方律师团团长田代博之对本报记者说,之所以成为日方律师团团长,是因为家乡长野县滨松市曾作为发动重庆大轰炸的日本陆军统筹基地,自己十来岁时经常从收音机中听到日军“成功轰炸”中国的消息,“日本侵略中国的事实深深地印刻在自己脑海中,后来通过学习知道了更多日本侵略中国的罪行。得知前任日方律师团团长去世后需要一名团长时,我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日本发动侵略战争,实施南京大屠杀、重庆大轰炸等惨无人道的暴行,导致无数无辜中国人牺牲。对中国民众来说,只要日本政府不承认责任并道歉,战争就还在继续。集体自卫权一旦得到解禁,历史的悲剧就可能再次重演。”
这是当天上午,本报记者走出东京地铁霞关站听到的响亮的演说声。演讲者叫三角忠,一大早就赶到东京地方法院门口的地铁站前为“重庆大轰炸”民间索赔案呐喊。
三角忠对本报记者说:“此次关于重庆大轰炸的庭审成为对安倍解禁集体自卫权最有力的批判。安倍内阁不仅不对作为侵略中国重大罪行之一的重庆大轰炸受害者进行道歉,还再次出台敌视中国的政策,我作为一名日本人绝对不允许这种行为发生。”
在法院附近发传单的前田告诉记者:“我上学时,基本上无法了解日本侵略中国的历史。虽然现在学校教育中稍微有一些关于那段历史的内容,但是又出现了美化侵略历史的教育。因此,我想通过拍摄一部关于‘重庆大轰炸’民间索赔案的纪录片,让更多的日本人去了解日本的侵略历史。”
法庭证据调查结束后,“重庆大轰炸”民间索赔案日方律师团以及志愿者开始游行。
“日本政府请向中国原告谢罪”“请法院判决日本政府为重庆大轰炸负责任”“不要忘记侵略历史”“反对解禁集体自卫权”等口号回荡在日本政府机构最为集中的霞关地区。本报记者注意到,游行队伍所到之处,不少民众都驻足观看。在游行队伍因红灯而停下时,本报记者身边一位约30岁的女士与朋友悄声说,“安倍内阁在历史问题上的态度真让人担忧”,其友人说,“日本真应该好好反省侵略历史,才能对得起那些受害者”。
6.30法庭证据调查何光荣陈述书(日本律师一赖敬一郎律师提供)
〔第1事件〕2006年(ワ)第6484号谢罪和损害赔偿请求事件
原告 王子雄 外39名 被告 日 本 国
〔第2事件〕2008年(ワ)第18382号谢罪和损害赔偿请求事件
原告 吴及义 外21名 被告 日 本 国
〔第3事件〕2008年(ワ)第35183号谢罪和损害赔偿请求事件
原告 刘国珍 外44名 被告 日 本 国
〔第4事件〕2009年(ワ)第35262号谢罪和损害赔偿请求事件
原告 夏振东 外80名 被告 日 本 国
关于合川轰炸被害的陈述书
2014年6月30日
东京地方裁判所民事第13号法庭
中華人民共和国重庆市九龙坡区半山二村13号1单元4-7号
重庆大轰炸受害者对日请求赔偿诉讼原告 何光栄
1 我是在日军对重庆市合川大轰炸中,因轰炸受害的蒋太华的儿子。1940年7月22日因日军对合川实施的无差别大轰炸,我父母亲的店铺兼住宅被炸毁,从此我们也失去了我们的家园,在这场轰炸中我的母亲也受到了重大的伤害。
2006年3月重庆市和四川省的被日军轰炸的轰炸受害者40名以日本政府为被告提起了重庆大轰炸诉讼,母亲成为了原告团中的一员。母亲生于1913年7月7日,在重庆大轰炸对日本政府提起首次诉讼时,已92岁高龄。一年半前2012年12月21日,母亲去世了,享年99岁,遗憾的是母亲未能亲眼看到诉讼的审判。因此作为儿子的我和我妹妹何光容将继承母亲原告的位置。
2 我生于1939年7月3日,1940年7月22日日军轰炸合川时,我刚好满1岁,妹妹是1952年7月12日出生的,因为当时年纪小,所以我跟妹妹对于合川轰炸没有什么记忆。但从小就经常从父母那听说有关合川轰炸的惨状及被害状况。
此次我作为家属遗属代表来日参加开庭。我将从父母亲那里听说的有关合川轰炸的情况及我自己切身感受到的因轰炸后一家人过的是怎样的生活情况等进行陈述。
3 首先,我对父母的情况加以说明。父亲何炳全1906年出生于合川县北面的武胜县(现在的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父亲12岁时因事故右腿大腿骨折,之后由于未得到充分的治疗,导致了残疾,终身走路不方便。13岁左右开始在合川县城工作。正因为父亲的右腿残疾,工作时比其他人更加努力。父亲长期在干货店工作,在25岁时在合川县城内拥有了自己的一个干货店。
母亲蒋太华1913年7月7日出生于当时的合川县城西面的大约35公里处的米市镇的乡下,打懂事后直到结婚一直在家帮忙务农。
4 父亲和母亲是通过熟人相亲认识的,两人于1933年结婚,当时我的父亲27岁,母亲20岁。结婚后母亲就在父亲的干货店里帮忙。
轰炸当时,干货店兼我家在合川县合阳镇柏树街附近的黑龙池张家院,现在的合川区的文华街芭蕉院附近。
张家院是一条有40、50户人家居住的住宅区,并且有几家店铺。我们家就住在黑龙池张家院内的第二家。是父亲工作攒钱购买的较大的带阁楼的木结构平房,总面积足有80几平方米。
父亲在自家外的房间开干货店,贩卖一些粉条、冰糖、花椒面、辣椒面等干货食物。为了存放这些干货,所以我家的房子是里屋卧室兼仓库,阁楼也作为仓库使用。
因为母亲婚后到1940年的合川轰炸期间,生了3个小孩。本来家务和育儿就已经很辛苦了,再加上还要帮店里的忙。
5 父亲经营的干货店因为物品品质优良,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买卖生意兴隆,在当时我们家的生活条件还是不错的,每个月大约都有五个银元的稳定收入。
婚后到1940年7月的轰炸为止母亲生育了3个孩子。上有长女、二女及长子的我。大姐在1939年之前4岁左右时夭折。所以1940年7月的合川轰炸当时,我家有4岁的二姐和只有1岁的我两个孩子及父母4人。
6 我家被轰炸是1940年7月22日(民国29年农历6月18日)的午后。这天我们一家4口刚吃过午饭不久,日本轰炸机就来了,投下了大量的炸弹,对合川县城的居民进行无差别狂轰滥炸。
惊吓过后的父亲抱着姐姐,母亲抱着我赶紧躲到了床下,1颗炸弹落在我家旁边,当时房子就塌了,我们全家都被埋在废墟里。
炸弹爆炸时,有两块弹片在打穿床板后从母亲的背部击中了我的母亲。击中的位置,在系腰带的位置的下面,一块靠近她的尾骶骨,另一块击中左臀部。两处伤痕距离很近。在一个拳头大小的范围内。
7 我们一家4口被埋在了废墟底下,日军飞机飞走后,我们被紧急救助的队员们从废墟中解救出来,母亲因受了重伤,受到了紧急救助队的救急措施,当时我因炸弹的冲击力昏迷不醒。
被轰炸后,县政府对受伤相对较轻人员(肢体完整能自主活动)每人发放了1块银元,让他们自行找人医治。后来,我父亲把母亲送到了当时政府设在观音庙的救护点,但由于当时医疗条件非常有限,再加上受伤者人数众多,医生给母亲只进行了及其简单的包扎。
8 我是从父母那里听说因为轰炸而受害的事情长大的,父母亲常说:“张家院整个院子有19户人家房屋都遭到轰炸。房屋被炸毁,有很多的死伤者,邻居家的小孩也因头部被炸而死亡。我家不但房屋倒塌,家里存放的货物也是损失殆尽,什么都没剩下。以当时的币值来算,房子加上货物的损失在300个银元以上。就这样因为大轰炸我们变得身无分文。”
9 现在,合川区的久长街上立有“七二二大轰炸纪念碑”。这块纪念碑是在1989年10月被立的,碑上写有合川县文化局的名字以及7月22日合川轰炸的情况。碑文内容如下:
“日本飞机曾九次轰炸合川,以一九四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最为残暴。当天中午,日军连续出动重型轰炸机三批一百零五架次,轮番轰炸合川县城,投弹五百余枚,炸死居民700余人,伤两千余人,大火燃烧一天一夜,梓桥街、明月街、久长街全部化为灰烬;柏树街、苏家街、大南街和嘉陵江沿岸街巷被毁大半,江边木船也被炸沉九十余只,共两千户人无家可归。全县人民同仇敌忾,集资购得三驾驱逐机,捐献国家,以反击侵略者。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国家的富强,才有人民的康乐。”
就如碑中所写,合川在战争中曾几次受到了日军的轰炸,但是1940年7月22日的轰炸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也是受害最大的一次。即便在当时日军对重庆市施加的轰炸中,也没有几次像这天一样,1天的轰炸就有超过700名的死者和过2000名的受伤者。7月22日的合川轰炸,即便是在日军进行的所有轰炸中也是最残忍的一次。
矗立这个 “七·二二大轰炸”纪念碑的久长街就是当时轰炸受害最严重的场所之一。如碑文所说,我家旁边的柏树街也是此次轰炸时受害最严重的场所之一。
10 7月22日合川轰炸后,父母亲就以后住哪的问题进行了商谈,商量出来的结论是要在合川县城内找到能够我们一家4口居住的房子是不可能的了。最重要的是要考虑到今后日军将可能再次对合川进行轰炸的担忧,于是母亲带着我和姐姐躲往了外婆家避难。
就这样从1940年7月到1942年日军暂且对重庆没有进行轰炸的两年期间,母亲和我还有姐姐在外婆家米市镇渡过了逃难生活。这期间,父亲也在合川县城内找了各种各样适合自己的工作,才能够勉勉强强维持生活。在合川县城工作的父亲的生活也是极其辛苦的,即便这样父亲偶尔还会来乡下看我们。
11 母亲在乡下的期间,疗养轰炸中受的伤。根据母亲告诉我的的回忆,外婆家也没有经济的余裕,父亲也丧失全部的财产没法为母亲支付高额的治疗费。因此没法很好的受到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外婆为了替母亲的伤口消毒,用盐水给母亲洗伤口。然而当时的盐很贵,外婆也只能有时用盐水替母亲清洗伤口。
母亲的伤口持续恶化并且开始化脓。外婆找江湖郎中为母亲治疗,但也只能是简单地敷上能消炎的草药。
母亲的这个伤口中,靠近母亲尾骶部的那块弹片较小且伤口较浅,在她有次清洗伤口的时候竟被用手将其抠了出来。
然而击中左臀部的弹片则较大,伤得也较深,卡在骨头缝里,江湖郎中也无法将其取出,
就这样母亲臀部的炸弹弹片直到她去世为止都一直在她体内。母亲一生都受其体内的残存的弹片折磨。
12 1942年,母亲和姐姐还有我3人,回到了父亲所在的合川县城。但由于家里房子在两年前的轰炸中炸没了,只好先暂时在清理出来的废墟上用竹子搭了个简易棚子,一家四口开始在那里的暂居生活。
以前的干货店的货物也全部在轰炸中被炸毁,也没有钱再重新置办货物了,只能放弃原先的生计。但是父亲因为腿部的残疾,母亲因为腰部的伤,两人都没法找到可以取得足够收入的工作。
父亲做点简单的小手工活,母亲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也只能接点浆洗、缝补衣服的活来贴补家用。
此后,我们一家一直在原来家里住宅的周边辗转借住房屋生活。
父母非常拼命地干活挣钱,但都还是无法再恢复到被轰炸前的生活水平。因为没钱我们四口人一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生病更是无钱医治。
1945年左右弟弟出生了。但是因为吃不饱饭,无法维持体力,一岁左右夭折了。1948年左右双胞胎的两个妹妹出生了,但是这两个妹妹也是因为吃不饱,生病体弱又无钱医治而相继在一两岁的时候夭折的。
13 姐姐和我也是,因为生活所迫,是在很小的时候就出去当童工。1947年、1948年左右开始我和姐姐一起在制造火柴的工厂工作。我当时才8、9岁左右,还不能一个人独立做事,只能当姐姐的帮手。
姐姐在火柴工厂做童工三年左右,因为是还是孩子有时可能没法很好地完成火柴制作的工作,被上面的工头欺负,精神上也垮了。由于长时间过度劳作的姐姐体弱患病,1951年15岁时死亡。
姐姐去世时,我才12岁。对我来说姐姐是最后的依赖的存在,失去姐姐我曾一度对活下去感到绝望。但是没有其他人可以帮助家里人了,所以我也只能继续在火柴工厂工作,取得微薄的收入来补贴家用。
因为这样的窘迫生活我从小就不得不当童工,也没有受过学校教育。
我开始在火柴工厂工作后,中国被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在火柴工厂接受了识字的教育。
就这样我直到1956年17岁为止都一直在那里工作。期间和父母住在一起。
之后,我在1956年调到重庆的“四川省农药加工厂”,开始在重庆工作,不久又相继调到了同样位于重庆的“和平化工厂”、“重庆制碱厂”工作。虽然都未能长期工作,但是我在每一个岗位上都很辛勤工作。
14 1960年我21岁时调到“重庆轮胎厂”,此后我在这里一直工作到1994年退休。1972年33岁时结婚,有一个儿子。
另外1952年出生的妹妹何光容,中学毕业后,作为知识青年(“知青”)被分配到合川的乡下。此后在“合川丝厂”工作。妹妹1979年27岁结婚,之后调到“五金公司”一直工作到退休。现在仍然住在合川区。
15 由于我于1956年已经离开了家,妹妹60年代末离开家,就这样此后只有父母二人住在合川。
父母在1940年日军轰炸合川时夺走了一切的家财,遭受着住所也没有的艰苦生活的煎熬。而母亲更是因为身体负重伤而一生都受尽煎熬。我和妹妹,每天都希望可以让父母生活的轻松一点。但是到1970年代后期为止中国的各处的社会都很混乱,我们也没有余力充分援助父母。我平时住在重庆,有时会回合川看望父母,但是不能完全慰藉父母的辛苦。
父亲于1980年1月2日73岁时因肺病死亡。母亲于2006年时成为重庆大轰炸诉讼的原告,2012年12月21日去世,享年99岁。
母亲去世那年的5月,日本的律师团和诉讼支援者们到访了合川同母亲会面了。母亲非常高兴。在重庆大轰炸诉讼原告团时,曾经和母亲做过待母亲百岁时赶到合川替母亲庆祝的约定,然而最终无法实现了,非常遗憾。
16 母亲身上那块到临终都未能取出的弹片一直折磨着她,伤口因为不能完全愈合,经常会流出黄水。
并且母亲因同时伴有剧烈的疼痛,使其腰部也无法直立。因此在她做饭、洗菜和做打扫等事的时候,不得不用手肘支撑身体,伏在灶台上或其他地方。因此,致使手肘及小臂长满很厚的干茧。当然母亲是没法做体力活的。
2002年,我陪89岁的母亲去医院进行了身体检查。在医院进行了X射线的检查。在X光片上,母亲臀部的那块金属弹片的影像显示得非常清晰。医生看着X光片说:“如果弹片再稍微偏一点,就会引起麻痹,使其终身瘫痪。”
医生判断当时母亲年事已高,无法再动手术,所以一直没有把弹片取出。
17 2012年12月,母亲过世后,火葬了她的遗体。此时才在她的骨灰里拿出了那块折磨了她老人家一辈子的弹片。
我看到这块弹片,觉得这块日军炸弹的弹片,在母亲体内存在了72年。这块弹片是母亲一生受折磨的证据,是日军的侵略中中国市民受伤受折磨的重要证据。必须在中日友好实现以前好好地保存并且传给子孙。
这个弹片的照片也添附在本陈述书中,请法官一定好好看一下。
18 我是合川轰炸的受害者遗属,我自己也是因为合川轰炸而被夺去家庭遭受悲惨生活的受害者。
我既不是知识分子,也不是法律专家。但是,当时合川县距离重庆几十公里,当时住在合川的居民们也只是在商店或者工厂经营或者工作的人甚至是农民。即使如此日本侵略者对祥和的合川的街道进行了残忍的轰炸,投下了大量炸弹,普通的死伤者达3000人以上。特别是700人以上的平民被残忍杀害,这是绝对不能被原谅的。
尽管如此,日本政府时至今日仍未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的无人道主义的侵略行为即合川轰炸进行反省,也未对我们无差别轰炸的受害者进行谢罪。
我们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对这段自己的侵略历史进行正视,承认错误,向因日本的侵略战争的受害人进行谢罪。并且向战争中的受到伤害的被害人进行损失赔偿。
19 在最后,我想陈述以下的三点内容。
第一,“早日实现真正的中日友好”正是重庆大轰炸诉讼的原告团?支援团全体人员的共同愿望。这也是来过日本的重庆大轰炸的原告团?支援团成员经常提到的。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中日友好”。这一点也希望法官可以理解和明白。
第二,作为实现上述第一点的大前提,希望法官可以认定重庆大轰炸是违反了国际法的非法无差别轰炸这一事实。
日本法院认定日军进行的重庆大轰炸是违法的重大错误,日本政府早日正式承认重庆大轰炸的错误,是中日友好实现的前提。
第三,实际上,对于我这样住在中国的老人来说,连购买为了来日本的国际机票都很困难。而且我现在只靠很少的一点退休金生活。
但是我希望,可以将父母因为日军的轰炸而遭受的几十年的痛苦,直接同日本法官面对面地陈述,因此自费来到了日本。请一定理解我们重庆大轰炸的受害者对于这个诉讼,以及对于日本政府最真切的想法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