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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高桥哲哉(日本东京大学教授)??
在日中间的“历史认识问题”中,“靖国问题”公认是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日本的小泉首相自前年就任首相以来,在国内外的批评中三次参拜了靖国神社,看样子今后也不会停止。每次参拜后,中国和韩国都会发表抗议的谈话,成为日中间很敏感的政治问题。?
靖国神社历史上曾经是日本军国主义的核心设施,直到今天它仍然是鼓吹“大日本帝国”所发动的所有战争都是正当的历史观的场所(神社内“游就馆”的展览就是证明)。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不仅是违背了日本宪法上的政教分离的原则,当然也引起国内外对日本政府的战争责任认识的怀疑。毫无疑问,首相参拜靖国神社是极不应当的。?
在确认这一点的基础上,我想就靖国神社中甲级战犯“合祀”的问题谈一谈看法。有人认为,只要将合祀在靖国神社中的甲级战犯分出来,首相就可以参拜了,“靖国神社问题”也自然解决了。这种看法似乎有一些道理,其实不然。这样单纯强调甲级战犯问题,会把日本在战争历史认识上的其他本质问题忽略了。?
目前,靖国神社问题在表面上看是甲级战犯“合祀”的问题,这也是中国政府与韩国政府批评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的重点。最初提出所谓的甲级战犯“合祀”的问题,是在1985年中曾根康弘首相正式参拜靖国神社之际,中国政府以靖国神社中“合祀了东条英机等战犯”而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在小泉首相第一次参拜前的2001年7月,中国驻日大使武大伟曾说过:“参拜一般的战争死亡者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问题是靖国神社中合祀了甲级战犯。”但是,强调甲级战犯“合祀”的问题,并不是说其他的事情就不成为问题了。
其实,“首相参拜把甲级战犯作为神的神社,是对战争责任的否定”,这才是问题的实质。?中国政府始终采取将“少数日本军国主义者”与“一般的日本国民”区分开的原则,认为对侵略中国的战争负有责任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1985年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谈话中指出:中曾根首相参拜靖国神社“伤害了深受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之苦的包括中日两国在内的亚洲各国人民的感情”。根据这一认识,“少数日本军国主义者”以外的日本人民同中国人民一样,是军国主义的“受害者”。中国政府的这一认识,是以“中日友好”为目标向日本国民发出的呼吁,同时也是呼吁受到日本军队莫大伤害的本国国民,说服他们抑制“民族复仇主义”的理论。站在这一立场,中国等被害国做了最大幅度的政治让步。所以,认为甲级战犯以外就不是问题的立场,是与战后中国政府多次表明的战争责任论相呼应的。
可是,在靖国神社里,除了甲级战犯外,还祭祀有大量的乙、丙级战犯,还有更多的不属于战犯的在日中战争中死亡的大将、中将等日军指挥官。将甲级战犯“分祀”(从合祀者中拿出去)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可能是出于“不追究乙、丙级以下战犯的战争责任作为靖国神社问题政治解决的出发点”的考虑(东洋学园大学教授朱建荣)。中曾根内阁曾经讨论过甲级战犯“分祀”的问题,也可以说是那一认识的政治“合理”性因素的对应。?
其实,靖国神社和遗族会都是强烈反对甲级战犯“分祀”的,所以实现的可能性很小。但是,我想指出的是,不管能否实现,甲级战犯“分祀”只不过是靖国问题的一部分,而且要特别强调的是,不能不注意其他的问题。?
首先,甲级战犯“分祀”的方法并没有解决战争责任问题,只不过将战争责任问题简单地归咎于甲级战犯罢了。设想一下,如果甲级战犯实现了“分祀”,天皇不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对靖国神社进行“御参拜”(要求首相参拜的那些人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天皇的“御参拜”)了吗?而那样一来,就是在重演东京审判中最大的政治问题,即:作为日本帝国军队最高司令官的天皇不承担战争责任,而由甲级战犯承担全部的战争责任。“一般的士兵”,当时不管其愿意与否,只要接到命令就必须参战。从这个意义上,他们是被害者,但也需要明确,在战争中他们毕竟是有直接侵略行为的加害者。按甲级战犯“分祀”的理论推理,这些人的战争责任就烟消云散了。而由于将那些“为了天皇、为了国家”而战死的军人、军属当作神来祭祀,就更无法追究在动员日本国民参战中起到决定作用的陆海军省所管辖的“战争神社”??靖国神社的责任了。?
第二,甲级战犯“分祀”论掩盖了靖国神社与日本殖民主义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在靖国神社中还合祀了出身于日本原殖民地台湾的28万人,出身于朝鲜的21万人,合计约5万人的“异民族”的战争阵亡者。1979年2月,来自台湾高山族的7人遗族代表团首先提出将台湾人从靖国神社中分出来,但是遭到靖国神社的拒绝,理由同过去一样,称那些人“战死的时候是日本人”。2001年6月,韩国的55名遗族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拒绝合祀”的诉讼。他们认为自己的亲人在战争期间被征兵,但是战死后没有得到通知书,也没有见到遗骨,在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合祀”到靖国神社,因此拒绝“合祀”。可是靖国神社一方面拒绝韩国遗族的要求,而另一方面则把参与对殖民地的侵略和镇压当地抵抗运动而死亡的日本军人继续作为神祭祀起来。1933年靖国神社发行的5卷本的《靖国神社忠魂史》中,除了从中日甲午战争到九一八事变之间的大规模战争中阵亡的日本军人外,还列举了在攫取和统治殖民地的过程中被动员而阵亡的日本军人、警察,有他们的名字,所属部队,他们的身份,出生地,死亡日期及详细的“战斗经过”。那些事件包括从1874年出兵台湾开始到1882-1884年的朝鲜“壬午之变”,甲午战争后的“征讨台湾”(1895年),“合并”韩国后的“镇压韩国暴徒事件”(1906-1911年),镇压台湾当地居民的“台湾理蕃”(1896-1915年),“台湾雾社事件”(1930年),九一八事变后的对“匪贼”和“不法鲜人”的“讨伐”(1931-1932年)等。审判甲级战犯的东京法庭只将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的事情作为战争责任问题处理,对上述问题根本没有追究。因此,甲级战犯“分祀”论就掩盖了近代日本殖民主义与靖国神社之间的密切关系。
综上所述,我认为如果将“靖国问题”作为中日历史认识问题来思考的话,就不仅是甲级战犯的问题,而且应当将天皇的战争责任问题,一般士兵的战争责任问题,靖国神社的战争责任问题及近代日本殖民主义的问题等结合起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