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概要
近几年,美国针对日本拒不承担民间赔偿的顽固立场,通过地方立法,允许受害者个人在美国地方法院,对参与加害的日本企业提起诉讼,并由美国法院予以判决和执行。1999年7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会通过了Hayden法案,规定在二战中受到强制劳动的被害者可以提起诉讼,以及这类诉讼直到2010年为止不适用“诉讼时效”。该法案一经颁布,众多二战时期的战争俘虏以及被强制劳动的韩国人、中国人,纷纷以实施强制劳动的日本企业为被告,提起赔偿诉讼。
从美国的司法实践来看,美国的联邦法院和美国政府对于海登法案是持否定的态度,可是美国的参众两院支持依然积极地支持的海登法案,并通过了一些相关的决议。
至今为止所有关于日本在战争期间的强制和奴役劳工的诉讼案件最终均未有获胜,但是对于亚洲受害国的15名原日军慰安妇受害者(其中4名中国人)的诉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不仅作出决定发回下级法院重审,同时还要求下级法院按照 Altmann判例进行审理。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2004年6月?就美籍奥地利人(Maria V. Altmann)起诉奥地利政府与奥地利国家美术馆要求返还被纳粹掠夺的6幅艺术绘画的诉讼,作出了认定诉权的判定。本案争议的焦点是1976年美国颁布的外国主权豁免法(明确了外国的公权力行为可以豁免,而商业活动的行为不可获得豁免)是否有?及力的问题。本案法院的判示表明:针对上诉人在1976年制定以前的侵权行为,以及1952年美国采用主权豁免有限理论之前的侵权行为。1976年美国制定的外国主权豁免法可以适用。
以往中国的民间受害者的诉讼诉讼屡遭驳回,此次联邦最高法院对于亚洲15名受害妇女的判决,必然会对今后美国司法审理外国民间战争受害者产生较大的影响。
本文分析了美国司法机构拒绝救济被俘的美国军人成因和解决途径,同时对于中国民间战争受害者在美国提诉的可行性作出法理的分析。
鉴于中国民间战争受害者在美国诉讼的现状、法理障碍和特殊意义在我国国内鲜有研究和介绍,特撰写此文抛砖引玉以供学者批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