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冈暴动”是一些遭到非人待遇的中国人,为维护民族的尊严和做人的尊严而发起的英勇而决死的抗暴斗争。这一暴动发生在日本国内,是一次自我截断退路,破釜沉舟不考虑生存可能的自杀性斗争。他们事先约定,严禁暴动中侵扰日本百姓,让两个好心的日本监工逃跑,并决定一旦暴动失败则投海共死。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不畏强暴、不甘屈辱、拒绝当奴隶、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的我们中华前辈的民族气节,也看到了中国人民的崇高道德和人性。
参加这次暴动的中国人,政治身份、出身家世、历史经历各有不同。其中,有国民党军官、共产党地下干部、八路军战士、抗日游击队的俘虏,还有伪军士兵、农民、工人、教师、学生和商人等。鹿岛组的残暴是面向所有的中国人。当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胞一个个倒下去时,所有的花冈中山寮集中营的中国人终于感到了民族危机。于是,不论其政治身份、家庭出身如何,便都团结一致参加到了这场决死的暴动中。
这是一次伟大的反帝抗暴的民族斗争!
通过“花冈暴动”,我们深切地感受到:
民族的气节,是这么了不起!
民族的尊严,是这么可贵!
民族的团结,是这么伟大!
同时,也得到了深刻的历史教训:
唇亡齿寒,国家落后,就要受外国的欺辱!
一盘散沙,民族不团结,就要挨外国的毒打!
人们没有爱国心,就要遭受外国的蹂躏!
因此,(1)我们不要忘记这一段民族和国家的屈辱历史;(2)不要忘记为了中华民族的解放和独立而牺牲的中华先烈;(3)要学习他们的民族气节和前赴后继的精神,用来培养和增强民族自尊心、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只有这样,中华民族才能获得世界人民的信赖和尊敬。
2000年11月,经过长期的、艰苦的斗争,花冈事件诉讼达成了“和解”。 这是中国对日民间索赔运动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由于从1989年发起的花冈事件索赔是中国战争受害者作为对日民间索赔运动的第一次尝试,因此,难免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但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同情和支持下,终于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取得了斗争的初步胜利。这场斗争,使其他众多中国人战争受害者觉醒,为他们进行斗争起到了极大的启发与推动作用。同时,它也对日本人民起到很大的教育作用。“花冈和解”是中日两国人民长期携手斗争的成果。这是民间运动的突破口,是阶段性的胜利,而不是最后的胜利。 花冈事件索赔运动真正意义的最后胜利,是被日本强掳的4万名中国劳工的问题得到全部解决的时候。鉴于当今日本社会的右倾化与反动化,我们对在日本国内诉讼斗争的前途仍不能持乐观态度。我们应当具有把视线放在今后的二十年、三十年、或是半个世纪,甚至更长期、更艰苦斗争的战略眼光。
斗争是一步一步前进的。通过“花冈和解”,(1)让加害企业承认了强掳和强制劳动的历史事实;(2)在使加害企业承认了它在道义上和社会上的责任同时,也使加害企业表示了谢罪;(3)我们谋求了包括花冈受难者及其遗属在内的所有受害者的全盘解决;(4)让包括日本保守派在内的整个日本社会认识了强掳和强制劳动的历史事实。因此,和解的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
在分析和评价“花冈和解”中,必须做到:(1)顾全大局;(2)区别主与次;(3)从理性与现实出发;(4)不能仅从主观愿望出发,要从长远的角度考虑问题。
被强掳到日本135个工地的4万名中国人中,有6800名因遭受日本军国主义者的残酷虐待和非人道的待遇,惨死在异国他乡。不知有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他们遭受创伤的心灵至今还在流血,还在疼痛!这是死者的恨,生者的耻!
历史的事实是任何人也篡改不了的。日本政府和加害企业必须深刻反省认罪,向所有中国人受害者谢罪赔偿。否则,日本军国主义所欠下的中国人民的血债将永远存在。
死难的人不能再生,留下的生者要为他们伸张正义。为了恢复失去的民族尊严和做人的尊严,不让无数同胞的血白流,我们呼吁所有的国内外的同胞,团结一致,用人类的睿智,追究日本政府和加害企业的历史罪行,以讨回历史之公道和正义。
我们这一代的中国人应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要对得起先人,对得起后人,千万不能给后世流下一笔糊涂帐,留下历史的遗恨。
2005年5月于日本神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