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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在日本首都东京,中国劳工诉讼案的原告(前)和支持者们于宣判前在东京高等法院门前示威,要求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谢罪。当天,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就中国劳工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中国原告胜诉的一审判决,驳回他们对日本政府和相关日本企业的索赔诉求。 新华社记者张华摄 |
新华网东京3月27日电 日本长崎地方法院27日作出判决,驳回二战中国劳工向日本政府和三菱原料公司(原三菱矿业公司)索赔的诉讼请求。
这场诉讼的原告是7名原中国劳工和3名劳工遗属,大部分是河北省人。他们以受害劳工在二战期间被强掳至日本长崎县的三个煤矿,被迫从事高强度劳动为由,要求日本政府和三菱原料公司赔偿2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311万元)。
诉状说,1944年6月,中国劳工被强行带到长崎县的三个煤矿从事高强度的劳动直至战争结束。在这一期间他们没有工资,饭也吃不饱,煤矿的监督员还经常对他们施以暴力。原告中的两人还因被控“有不当行为”而被逮捕,拘押在长崎刑务所,并最终在原子弹爆炸中遇难。
审判长田川直之在判决中指出,当时日本政府实行迁入中国劳工政策,三菱原料公司还强制中国劳工在煤矿劳动。日本政府和三菱原料公司的行为都是非法的。但田川又以原告具有赔偿请求权的20年“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原告的索赔请求。
这是近两天来日本地方法院又一次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二战中国劳工向日本政府和三菱原料公司提出的索赔诉求。本月26日,日本宫崎地方法院也曾以这一理由驳回了二战中国劳工的索赔诉求。
目前,二战中国劳工状告日本政府和企业的多个诉讼在日本进行,但日本地方法院进行的一审判决多判原告败诉。(记者 刘浩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