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二战被掳劳工、79岁的原告代表娄庆海(中)与中国被掳劳工联谊会常务会长、已故中国劳工刘连仁之子刘焕新(右一)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外举起标语。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下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二战期间被日本强掳的42名中国河北省劳工对日索赔一案原告方的所有诉求。原告方对判决不服,表示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新华社记者马平摄 |
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6日下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二战期间被日本强掳的42名中国河北省劳工对日索赔一案原告方的所有诉求,理由依旧是“请求权”时效已过。原告方对判决不服,表示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驳回上诉
“时效已过‘请求权失效’”
从1944年4月到1945年1月,中国华北地区大批百姓被侵华日军绑架到日本的矿山和建筑工地等地充当劳工,其间受尽虐待。
1997年9月,依然在世的42名劳工得到一些日本友人支持,依据国际条约和当时中国的民法,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日本政府和间组建筑、古河机械、三菱物资、铁建、西松建设、宇部兴产、同和矿业、日铁矿业、飞岛建设、日本能源10家公司,要求被告承认历史事实,赔礼道歉,并赔偿超过8.4亿日元(约合725万美元)。
然而,2003年3月,东京地方法院以原告未在事发后20年内提出诉讼,导致所谓“赔偿请求权已失效”为由,驳回了他们的诉讼。
东京高等法院法官16日还是维持地方法院原判,尽管他承认,被告日本公司“有系统地在战争期间强迫使用劳工”,而且经常将中国劳工置于危险劳作条件下,日本公司应该对这种“不当行为”负责。但是由于“诉讼时效已过”,原告还是不能获得赔偿。
法院进一步为同为被告的日本政府开脱罪名,说当时的日本政府在中国“强迫征召”劳工是应国内工业的要求,而真正强迫中国劳工劳动的是那些公司。
劳工?不会放弃
“将继续上诉至日本最高法院”
判决一经公布,原告律师团马上宣布,会继续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今天的判决极为不公,我坚决反对,”作为原告之一的娄庆海在法庭外告诉媒体记者。
现年已经78岁的娄庆海说,1944年,他被日军绑架到日本,在飞岛建设公司位于西北部的一处工地劳作。那时,他每天早上5点就要起床工作,搬运沉重的石块,直至深夜才能休息。除了繁重的体力劳动,他还经常承受日方人员的虐待。
这样暗无天日的生活直至二战结束才告终。但当娄庆海好不容易返回故土,却发现他的父亲已经被日本侵略军杀害。他对东京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提出强烈抗议。他表示将继续把官司打下去,直到讨回公道为止。
中国被掳劳工联谊会常务会长、已故中国劳工刘连仁之子刘焕新当天也来到法庭声援。他说,法庭忽略了日本强掳中国劳工问题的本质。日本方面应当正确对待历史,以实际行动来向中国劳工谢罪。
如今,当年一同把日本政府和10家公司告上法庭的42名二战中国劳工中,已经有近一半人过世,但这些原告依然没有得到期望的公正判决。
尽管诉讼请求在东京高等法院再遭驳回,但这些中国劳工及其遗属表示,他们还是不会放弃。“我们对今天的判决非常失望,”律师团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说,“它让日本人和中国人都对日本法制失去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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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工索赔在日大都失败
1944年至1945年,侵华日军在中国河北省强掳大量中国人到日本各地的矿山、建筑工地等充当苦役。中国劳工受尽虐待,一些人被折磨致死。据日本外务省今年早些时候公布的一份报告,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劳工共计38935人,其中6830人死亡。
迄今日本各地各级法院审理至少审理了14起与强掠中国劳工有关的案子。分别是花冈劳工诉讼、刘连仁劳工诉讼、东京劳工诉讼、长野劳工诉讼、广岛劳工诉讼、京都劳工诉讼、新泻劳工诉讼(前后2批)、北海道劳工诉讼、福冈劳工诉讼(前后2批)、群马劳工诉讼、长崎劳工诉讼和宫崎劳工诉讼。其中,花冈劳工诉讼率先于2000年以和解方式解决,广岛劳工诉讼在二审中胜诉。其余案件要么一审败诉,要么仍处于冗长的上诉阶段。
根据日本的司法制度,战争赔偿诉讼可以经过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三级审理。(王薇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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