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冈中国劳工诉讼二审判决新闻发布会的主席台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中国劳工辩护团日方代表(左起:岩城邦治、小野山裕治、高桥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于宁
得知二审败诉的消息后,昔日劳工张五魁老人义愤填膺,抗议福冈高等法院的不公正判决
人民网日本版5月24日讯:今天上午,日本福冈高级法院针对张宝恒等15名中国劳工及家属诉日本国与三井矿业公司损害赔偿案上诉审作出了二审判决,法院虽然认定日本政府和三井矿业公司当年对劳工们的所作所为属非法行为,但是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劳工们的上诉请求,作为原告方的中国劳工们在二审中败诉。针对这次判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于同日上午共同在卢沟桥畔的抗战馆内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到场的还有福冈劳工诉讼案二审辩护团团长小野山裕治、福冈劳工诉讼案一审辩护团副团长岩城邦治和中国劳工辩护团团长高桥融,以及多名原告劳工和家属等。
在新闻发布会上,福冈劳工诉讼案二审辩护团团长小野山裕治首先简单介绍了本案从一审到二审的发展情况,之后依据来自日本福冈的传真宣布,福冈高等法院采纳了被告三井矿业的要求,驳回了原告方要求三井进行损害赔偿和日本政府就此进行谢罪的上诉请求。小野山裕治表示,对得出这样的结果深感遗憾,
接着,福冈劳工诉讼案一审辩护团副团长岩城邦治介绍了这次判决的主要内容:福冈高等法院在判决中承认了日本政府强虏劳工的非法行为,以及日本政府针对三井等企业强迫中国劳工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劳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法院仅仅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就驳回了原告方的合理要求。法院认为,中国于1980年2月1日公布了公民出国管理法,中国公民本应有权提出诉讼,但是没有及时实施,所以判定时效已过。
针对原告辩护团的下一步行动,岩城邦治表示当然要向最高法院上诉,只要原告中国劳工提出委托要求,上诉是毋庸置疑的。小野山裕治也表示,这次败诉的理由只是因为实效已过,要求被告作出赔偿的请求权消失了才败诉的。联想到之前的刘连仁案判决和本案的一审结果,如果只是因为时效已过而败诉,这样的结果是不公正的。“我想辩护团其他成员会和我一样,对这一判决结果深感愤怒,并一定会上诉到底的。”
针对“为何一审胜诉、而二审却败诉了”的提问,小野山裕治表示,“虽然我只了解了一个大致情况,但是仍然感到这一判决有违人道、有违日本国内法。法院以时效已过而判定原告失去赔偿请求权,让政府和三井矿业免除责任,这是不公正的,也意味着起到了掩盖事实的作用。我们日本律师之所以介入这些案子,不仅想让日本政府和三井矿业公司作出赔偿,还想让法院承认这些事实。”
中国劳工辩护团团长高桥融发言指出,“到今天为止,有7起劳工诉讼案,其中4胜3败。在昨天还是3胜3败,胜负各占一半呢。当然,对我们来说胜诉是很重要的,但另一方面,为得到公正的判决而让法院去调查并承认强虏劳工等事实的存在也是重要的。”
针对日本TBS电视台记者关于“在判决中日本法院承认了一些事实的存在,但依据法律作出了时效已过的判定结果。中国的法律人士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提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于宁表示,“虽然日本法院依据国内法作出时效已过的判决看上去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就本案以及慰安妇诉讼案等相关案件而言,还应该依据中国的法律和国际法,作出公正的判决。针对本案,只依据中国1980年公布的公民处境法就判定原告提出诉讼的时效已过、从而败诉是非常不公的。我对本案的判决深感失望。今天的这个判决是一个历史倒退。”之后,于宁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宣读了“关于五月二十四日福冈高级法院民事部判决的联合声明”,对该法院无视事实、罔顾正义、极不负责任的判决表示强烈抗议。
发布会一结束,昔日劳工张五魁就在家人的搀扶下站了起来,高声抗议福冈高等法院作出的不公正判决。张五魁说,“我们很多劳工被强虏到日本,为日本企业创造出巨大贡献,而今他们却拒绝赔偿和谢罪,他们的理由不合理,我们强烈抗议。”另外,张五魁老人也表示,“感谢为中国劳工辩护的各位日本律师,感谢康健律师,感谢各界支持者,感谢各位媒体记者。”
今天到场的各位劳工及家属在新闻发布会上都一直静静的倾听着大家的发言,大多数劳工已经是七、八十岁的高龄老人。据说,已经有部分当年的劳工因病去世,目前仍然健在的这些老人能否等到上诉胜利的那一天的到来呢?如果他们在最终的胜诉来临之前死去,将是死不瞑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