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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不当判决”标语的原告刘千(左起第2人)和张宝恒(左起第3人)=24日上午摄于福冈高等法院(共同社) |
“必须道歉并且赔偿!”中国籍原劳工的这一呼声却并未传到司法部门的耳中。福冈高等法院24日对强虏中国劳工一案作出了二审判决。判决虽然认定了国家(日本政府)和三井矿山公司的共同非法行为,但对于原告提出的赔偿请求却予以驳回。背负着在煤矿中劳动并忍受饥饿和殴打的痛苦记忆,作为被强虏劳工的代表来到日本的原告面色消沉地叹道:“为什么日本要逃避责任呢?”
出现在记者招待会上的原告刘千(82岁)颤抖着瘦小的身体,撕声力竭地说:“我们的血汗不该白流。我们一定会坚持斗争,直到最后胜利的到来。一定要将客死他乡的同伴们的那一份也拿回来。”
另一名原告张宝恒(81岁)则显得十分冷静,他表示:“为何日本这个国家要如此逃避责任呢?难道我们应该一直被耍吗?”
由于此次的二审判决对一审判决中所认定的企业赔偿遭到驳回,原告律师团团长立木丰地涨红了脸表示:“在愤怒的同时我更感到可悲。难道这就是日本的司法吗?希望最高法院能够撤消这一判决。”
原告的支持者们也发表了看法。他们称:“(他们)一直都在努力,(得到这样的判决)却很可怜。”(共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