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发现点
9月1日,在南京郊外的日遗化武销毁作业点,一名日方作业人员在销毁化武的引爆仓旁走过。新华社记者孙参摄
日本政府2006年7月派遣调查团赴华处理日本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
齐齐哈尔“8·4”日军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毒剂泄漏事件中,伤势最为严重的河南籍民工李贵珍终因多器官衰竭死亡。
据新华社电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启动仪式9月1日在南京郊外举行。日本内阁府副大臣平冈秀夫代表日本政府宣布正式启动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中国政府代表、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代表、技术秘书处特别项目办公室主任克日什托夫·帕图雷伊应邀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中日两国有关主管部门代表及江苏省有关领导应邀参加。
平冈在致辞中表示,日本政府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和日中两国政府有关备忘录的精神,一直以来努力推进处理遗弃化武工作。今天在南京启动销毁,标志着处理遗弃化武工作由挖掘回收进入销毁的新阶段。这对日中两国来说具有深远意义,也是日中双方有关人员长年努力的结果。日本政府今后将继续采取有关措施努力加快销毁进程。
张志军在致辞中表示,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尽早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有利于消除其对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威胁和危害,有利于弥合中国受害地区人民遭受的战争创伤,有利于推动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张志军表示,中方在要求日方早日全面彻底地销毁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同时,也为日方在中国开展销毁工作提供了积极协助。经过中日双方多年共同努力,处理日遗化武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启动仪式标志着销毁日遗化武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希望日方以此次启动销毁为契机,继续加大人力和物力投入,在确保人员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销毁工作进度,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遗化武的备忘录》有关规定,早日全面彻底地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仪式结束后,出席仪式人员一同参观了南京郊外的日遗化武销毁作业现场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