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11月22日电(记者 张焕利)日本防卫厅22日首次制订并公布了日本自卫队“部队行动基准”,以便对派遣到伊拉克执行任务的自卫队做出武器使用规定。
根据“基准”对武器使用所做的“三阶段”规定,自卫队队员对疑似有恐怖行为者首先发出口头警告,若对 方无视警告,可举枪进行威吓;可向空中鸣枪示警;实施射击。
根据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即使对方(指疑似有恐怖行为者)举枪但未开枪,也可对其实施射击。自卫队在搜救遭绑架队员过程中一旦遇到不测情况,可在实施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难时使用武器。
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伊拉克频频发生恐怖袭击的情况下,日本当前不适合向伊派遣自卫队。但小泉强调,日本需要“详细了解伊拉克情况并作出慎重判断”,并认为自卫队在支援伊拉克重建中将会起到作用。
新华网 200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