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津美治郎,日本侵华战争重要罪魁之一,1948年11月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武力侵略中国、屠杀中国军民、共同制定并实行侵略计划等战争罪行判为甲级战犯,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和对外扩张侵略政策的重要人物。

  一手炮制“何梅协定”

    梅津美治郎生于1882年,日本大分县人。青年时期接受日本军国主义思想教育,1903年毕业于陆军士官学校,1910年毕业于陆军大学。梅津毕业后历任日本驻德国武官、参谋本部德国班班长、陆军大学教官、陆军省军务局军事课课长、第一旅团长等职,并于1930年升为少将。

  1931年8月,梅津美治郎任日军参谋本部总务部长。一个半月后,日本关东军突然在中国东北沈阳策动“九?一八”事变,梅津对关东军参谋石原莞尔发动事变的谋略不满,认为这违背了日本军部《满蒙问题解决方策大纲》中“约以一年时间做好准备,于明春以后实行”的侵略方针。日军侵占东北后,军事压力陡增,梅津与军务局长小矶国昭及梅津部下第一课长东条英机、军事课长永田铁山协商,制定出军备改革方案,以满足应急军备的需要。

  《塘沽协定》后,日本军队不满足仅将河北省东北部划为非军事地区,为巩固伪满,分裂华北,排挤东北军和国民政府驻华北的军队,遂于1934年3月派梅津美治郎任中国驻屯军司令官。

  1935年5月,梅津借口天津日租界发生两名亲日新闻记者被杀事件,向国民党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驱逐东北系及中央势力出华北”的无理要求,由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与驻北平公使馆武官高桥坦会见何应钦,强迫何应钦接受要求事项。

  同年7月6日,在日本军事、外交威压下,何应钦被迫以打字函的形式承认日方的要求,签订了所谓的“何梅协定”,主要内容是:1.取消河北省内一切国民党党部;2.撤退国民党驻河北省的东北军第51军、国民党中央军及宪兵三团;3.解散国民党军分会政治训练处及蓝衣社、励志社;4.罢免河北省主席于学忠;5.取缔一切反日团体及活动。此后,华北危机日益严重。同年,梅津兼任第二师团师团长。

  实行“三光”政策

  1936年春,梅津美治郎调回东京任陆军省次官,参与策动进一步侵略中国华北的军事策略。他认为驻军不能远离平津铁路,于是日军从原定的通州改在丰台设立一个兵营,而正是在丰台卢沟桥的日军,挑起了1937年的“七?七”事变,由此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

  1937年7月16日,梅津在陆军省课长会议上说:“为解决时局问题,必须举国一致全力以赴。”至7月27日,梅津等主张进兵的意见压倒作战部长石原莞尔的先将兵力撤至山海关再进行日中谈判的意见,日本内阁会议批准出兵三个师团,向华北派遣约21万人的兵力。

  日本侵略军3个月灭亡中国的企图在中国军队正面战场、游击战场的打击下并未实现,梅津美治郎于1938年5月任日军第一军司令官,率日军侵占山西,进行所谓“治安肃整作战”,残酷“扫荡”,实行野蛮的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作战”。但在中国抗日军队的打击下,至1939年9月前,日军第一军伤亡2.1万人。

  由于诺门坎事件致使日本关东军损失惨重,1939年9月日军大本营令梅津美治郎接替植田谦吉大将出任关东军司令官,要其重建关东军,推进对苏作战准备,并进一步“开发”伪满资源,提供战争物资。当时还是中将的梅津向天皇及军部表示:“今后将愈加粉骨碎身以报皇恩于万一。”

  秘密下令创建“731”部队4个支队

  梅津在中国东北下令修筑了许多堡垒,又与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协作,修通了伪满新京(今长春)至朝鲜平壤间的战略铁路。1940年,梅津晋升为陆军大将,1941年、1942年下令进行“关特演”(以苏联为假想敌的军事演习),训练关东军部队。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梅津向日军军部输送兵力20余万人。直到1944年,关东军向太平洋战场、中国战场等输送多支精锐部队。1940年12月,梅津曾签署创立第731部队(即制造细菌武器机关)4个支队及有关驻地的秘密命令。

  东条英机内阁在太平洋战争失败后垮台,以小矶国昭任首相的新内阁组成。梅津美治郎被任命为参谋总长。1944年8月,梅津拟订日本陆海军作战的指导大纲,制定“以帝国本土为核心圈,确保作为资源要域的南方圈,以及联络两者的要域,彻底完成有组织的战争,向使敌屈服迈进”的根本方针。

  但是,太平洋战场以及日军在亚洲、在中国的军事进攻已呈颓势,至1945年4月后,在美国、苏联的夹击下,日本甚至要依靠调动中国大陆的日军以维持战局。同年6、7月间,日军大本营统帅部发出“决号作战准备”(即本土作战方案)的指令。7月26日,美、英、中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8月6日,美国在日本广岛投下了第一颗原子弹。8月9日,苏联对日本宣战。8月11日,美国在日本长崎投下第二颗原子弹。

  面对败局,梅津美治郎与陆军大臣阿南惟几、海军参谋总长丰田等仍不甘心失败,要求“死中求生”,顽抗到底,被日本天皇拒绝。9月2日,天皇命梅津与外务大臣重光葵代表日本军部在“密苏里号”舰艇上签署了投降书。

  1946年4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下令逮捕梅津美治郎、重光葵等4人。1948年11月,梅津以甲级战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1月8日,梅津美治郎因患癌症死于东京巢鸭监狱。(李仲明)

    中国青年报  20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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