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才问到了东海争端的核心。事实上,日本对其领海基线的测算有两个疑点:钓鱼岛和琉球群岛。
中日东海海域主权归属之争议,主要源自钓鱼列岛。中日海界历史上为中国与琉球海域的分界线。中琉海界,明清时期是黑水沟,这是中琉两国的共识,从无异议。黑水沟中线以西是中国海域,以东为琉球海域。
由于近现代的历史悲剧,中日海界一度被人为模糊。不过《开罗宣言》关于日本主权范围的规定仍然清晰:
“……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其他小岛之内。”台海两岸都未承认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该条约错误地把钓鱼列岛划入了美国托管的琉球群岛管辖区内。所以,1972年5月美国将中国领土钓鱼列岛的施政权“交给”日本,也不过是美国出于其冷战战略考虑而导致的一个历史错误。显然,钓鱼列岛不能成为日本确定专属经济区的基准。
此外,还需要注意琉球的地位。开罗会议时,当罗斯福与蒋介石讨论琉球群岛时,蒋介石曾明确表示,“中国不拥有琉球主权”,以表明中国没有扩张野心,但并不表示琉球主权就属于日本。1972年5月,美国向日本移交的是琉球群岛的施政权,其实回避了主权问题。且不说美国单方面的移交行为不符合《波茨坦公告》的规定???移交应由中美英苏四国共同决定。事实上,曾为宗主国的中国也从未在国际法上承认日本19世纪末窃取琉球主权的合法性,当时不认为对琉球拥有主权的清朝政府从未签署日本强占琉球的条约。
由此可见,日本据以划分中间线的基准本身都充满疑点,不知道日本在东海争端上如何与中国讨论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