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会众议院20日举行全体会议,以多数票赞成通过了日本政府提交的《国民保护法案》、《限制外国军用品等海上运输法案》等7个与“有事法制”相关的法案,并提交参议院审议。这是日本对去年“有事法制”三法律的重要补充,一旦这些法案获得参议院通过,将构成“有事法制”的完整体系。
新法案授予首相更大权力
所谓“有事法制”实质就是战争法制。去年日本国会通过“有事法制”三法律的主要内容是:当日本遭到武力攻击或预测将受到武力攻击时,政府可以决定应对基本方针,首相可以对地方自治体行使指示权和代执行权;当预测到武力攻击时,自卫队可以构筑防御设施,有权强征私有土地和民间物资。这三项法律赋予首相指挥自卫队随时“迎击入侵之敌”的尚方宝剑。
最新通过的7项法案是对去年三项法律的补充和完善。除上述两个法案外,还有《自卫队修改法案》、《支援美军行动措施法案》、《特定公共设施利用法案》、《俘虏等处理法案》和《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处罚法案》。预计这些方案也将毫无悬念地获得参议院的通过。日本舆论指出,与去年通过的三项法律相比,上述法案赋予日本首相处理紧急事态的更大权力。根据这些法案,首相在国家遭到恐怖袭击、武力进攻或大规模自然灾害时拥有更大的指挥权和控制权。首相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对自卫队下达命令,而不必经过内阁讨论。此外,这些法案还规定政府可以向美军提供物资、劳力和土地;日本可以在领海和公海上对被怀疑向敌国运输军用品的船只实施检查,甚至发动攻击;首相有权决定道路、港口、机场归自卫队和美军优先使用。
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
日本政府从1977年起就提出要建立“有事法制”,但由于日本国内反对呼声强烈和周边国家警惕,这一进程一直在秘密进行。1981年,日本政府第一次发表“有事法制”研究报告。1991年海湾战争爆发后,日本乘机修改了自卫队法和通过了《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案》,实现了自卫队跨出国门的梦想,这是日本防卫战略发生转折性变化的重要开端。此后,日本以进一步加强日美安保体制为借口,制定新的“防卫计划大纲”和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并最终建立起“有事法制”体系。
通过这些立法措施,日本自卫队实际上已将行使武力的时间从“遭敌人入侵后”提前到“受敌人威胁时”,并试图与美国一样可以“先发制人”。与此同时,日本自卫队的作战区域也由“国土”扩展到“周边”,再由“周边”扩展到更远的地方。有舆论指出,日本政府利用一切机会,通过一个又一个立法手段将战后和平宪法架空。现在,日本又充分利用伊拉克战争和朝鲜半岛核问题,基本建立“有事法制”架构,从根本上动摇了和平宪法第9条“专守防卫”的宗旨。
观察家认为,日本有发动侵略战争的历史,而且至今也未能彻底反省侵略战争,对这样一个不正视历史又努力发展军事力量的国家,“有事法制”及其相关法律的通过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日本重新走向军事大国的动向引起亚洲及国际社会的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