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报道,在二战期间被日军强征后,被分配到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和大阪造船所从事严酷劳动的中国劳工幸存者及家属向日本政府提出诉讼,要求日方向每人提供550万日元的赔偿。本月29日,大阪地方法院审判长酒井良介驳回了这一诉讼请求。
根据诉状,这起诉讼的原告方是在1943年至1945年间被原日军从中国的河北、山东等地强制拘留,并强行带到日本的中国劳工及其子孙共15人。其中一名原告为“花冈事件”(中国劳工在花冈矿山起义,导致多人被杀)的幸存者,其余原告是劳工的第二、第三代家属。原告除了提出赔偿要求之外,还要求日本政府写道歉信。
日媒指出,围绕中日的战后赔偿问题,1972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规定,中方放弃对日本战争赔偿的要求。
在2007年中国劳工向日本西松建设公司提出的同类诉讼中,日本最高法院就在《联合声明》的基础上驳回了诉讼请求。在此之后,针对中国人提出的“强征”诉讼,日本最高法院沿袭了2007年的案例,分别予以了驳回。
报道指出,中方原告表示“《中日联合声明》中并没有规定放弃个人的请求权”。中方原告以日本外务省在战后制作的报告书中记载了“半强制性征收了中国人的物资”为主要根据,对日军曾经强征4万中国人的行为提起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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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apan.people.com.cn/n1/2019/0131/c35421-30600999.html
大阪法院认定强征中国劳工史实 驳回原告索赔诉求
2019年01月31日08: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大阪法院认定强征中国劳工史实 驳回原告索赔诉求
中新社东京1月30日电 当地时间29日,日本大阪地方法院在被强征中国劳工幸存者及遗属等提出的诉讼中,认定了二战期间日本政府强征中国劳工的史实,但驳回了原告要求日本政府道歉以及赔偿的诉求。
据NHK电视台报道,在此案中,大阪地方法院表示,(二战)当时日本政府因国内劳动力不足,作为“国策”强征中国劳工至恶劣的环境中进行长时间的劳动。许多中国人因此殒命。法院认定了“依据国家政策而实施强征”这一史实。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审判长在庭审最后发表感想称“能够听取(在世原告的)真实声音,意义重大”。
据日本NHK电视台报道,来自山东省的王开臣父亲曾被强征至秋田县,王开臣表示,对该判决不能接受,只要得不到道歉和赔偿,受害者及遗属们就得不到慰藉。来自河南省的高新安说:“父亲逝世前告诉我一定要(让日本政府)道歉和赔偿。无论在道义上还是法律上正义都在我们这边,相信定会取得胜利。”
原告方律师团团长丹羽雅雄表示,(本次判决)认定了在强征及虐待(中国劳工)中有国家的参与,这点值得肯定,但遗憾没有胜诉。
参考消息网1月29日报道 据日本共同社1月29日报道,此前,中国幸存者和死者家属等以二战期间被强征至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和大阪造船所从事严酷劳动为由,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总计82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10万元)。1月29日,大阪地方法院驳回了这一诉讼请求。
https://news.sina.com.cn/o/2019-01-30/doc-ihqfskcp1617099.shtml
http://www.sohu.com/a/292323781_114911
日本法院认定二战强征中国劳工史实 驳回索赔诉求
原标题:日本法院认定二战日本强征中国劳工史实 但驳回索赔诉求
参考消息网1月30日报道 日媒称,大阪地方法院1月29日驳回了二战中国劳工幸存者和死者家属等总计19人的索赔诉求。
据共同社1月29日报道,这19人以二战期间被强征至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和大阪造船所等从事严酷劳动为由,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总计82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10万元)和道歉的诉讼。
审判长酒井良介的判决理由沿袭了2007年最高法院“个人索赔权因日中联合声明被放弃”的判决,判断原告等已失去索赔的权利。
另一方面,法院认定二战期间日本政府因劳动力不足强征劳工,指出“(日本政府)强迫中国劳工在衣食住明显受到制约的恶劣环境下于国内各工作地点长时间从事繁重劳动,众多中国劳工丧命”。
诉状称,原告为1943年至1945年从中国华北地区被强征的劳工及遗属等。最初3名原告劳工中已有2人去世,唯一在世原告李铁垂(95岁)是中国劳工为抵抗严酷劳动和虐待而在1945年发动的“花冈事件”主要参与者之一,这一事件造成多人丧生。
诉状还主张,日本政府作为国策强征中国劳工并置其于恶劣的劳动环境下。原告方还以“劳工实际上是俘虏”为由,强调日本政府违反了相关国际条约,因此而负有责任。
诉讼询问了李铁垂本人意见,酒井在判决的最后就此发表感想称:“能够听取(在世原告的)真实声音,意义重大。”
围绕中国人被强征的同类诉讼在日本各地被提起,法院纷纷作出判决,承认存在强征,但沿袭2007年最高法院判例驳回原告诉求。
有关“花冈事件”,幸存者向雇主鹿岛建设公司(原鹿岛组)索赔的诉讼2000年以鹿岛建设公司设立受害者救济基金等为条件达成和解。
https://china.kyodonews.net/news/2019/01/399eb3d0f76e.html
详讯:大阪法院驳回花冈事件中国幸存者向日政府索赔诉求
共同社 共同社, 日中关系 2019年 1月 29日 - 15:51
【共同社1月29日电】关于中国幸存者和死者家属等总计19人以二战期间被强征至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和大阪造船所等从事严酷劳动为由,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总计82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10万元)和道歉的诉讼,大阪地方法院29日驳回其诉求。
审判长酒井良介就判决理由沿袭了2007年最高法院“个人索赔权因《日中联合声明》被放弃”的判决,判断原告等已失去索赔的权利。
另一方面,法院认定二战期间日本政府因劳动力不足作为国策实施了强征,指出“(日本政府)强迫其在国内各工作地点于衣食住明显受到制约的恶劣环境下长时间从事繁重劳动,众多中国劳工丧命”。
诉状称,原告为1943年至1945年从中国华北地区被强征的劳工及遗属等。最初3名原告劳工中已有2人去世,唯一在世原告李铁垂(95岁)是中国劳工为抵抗严酷劳动和虐待而发动、造成多人丧命的1945年“花冈事件”主要参与者之一。
其中还主张,日本政府作为国策强征中国劳工并置其于恶劣的劳动环境下。原告方还以“劳工实际上是俘虏”为由,强调日本政府违反了在对待俘虏方面做出规定的国际条约,负有责任。
酒井在判决的最后就诉讼中询问了李铁垂本人意见发表感想称:“能够听取(在世原告的)真实声音,意义重大。”
围绕中国人被强征的同类诉讼在日本各地提起,法院纷纷做出承认存在强征的基础上沿袭2007年最高法院判例驳回原告诉求的判决。
有关花冈事件,幸存者向雇主鹿岛公司(原鹿岛组)索赔的诉讼2000年以鹿岛设立受害者救济基金等为条件达成和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