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要取得民族革命战争的彻底胜利,必须推翻国民党军阀的这一领导,把领导权拿在民众自己手里。
因此,我们主张:
(一)十九路军士兵立刻不顾一切长官的命令,追击日军到租界内,消灭日军的根据地,坚决反对‘退却’‘停战’,把上海交给任何帝国主义;
(二)民众反对国民党政府的一切压迫,自动启封一切革命团体,大批的装装工人与一切劳苦群众,组织民众的义勇军与游击队,保护自己的革命组织,并参加前线作战;
(三)革命的士兵,立刻组织兵士委员会,直接接收与分配民众的捐款与慰劳品,监视与逮捕一切不抵抗的长官,并且加入民众的革命组织;
(四)武装的工人农民兵士,立刻成立革命军事委员会,领导这一民族革命战争;
(五)革命军事委员会立刻没收一切日本帝国主义的银行、工厂、商店与交通工具,拿来作为民族革命战争的用途,并且以同样的办法对付帮助日本帝国主义的其他帝国主义的中国资本家;
(六)革命军事委员会立刻腾出一切公共房屋给失业工人与灾民居住,没收一切日本帝国主义的建筑交给工人灾民的组织;从大资本家大商人大批的征发粮食与衣被,分配给失业工人与灾民;没收一切帝国主义走狗与投机资本家的财产;立刻宣布八小时工作制与社会保险,改良失业工人的生活;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分配给贫苦农民;
(七)由革命军事委员会召集工农兵以及一切劳苦的民众的代表会议,把政权交给民众自己的政府。
我们以为只有这些具体办法的实现,才能把民族革命战争的领导权拿在我们的手里,而不为国民党军阀所出卖。也只有这样,民族革命战争才能得到彻底的胜利!”
(原编者按:此文件未觅得全文,只有后一部分,文件标题是编者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