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院”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法西斯暴徒设在山东济南的一个杀人魔窟,众称“阎王殿”。从1943年至1945年,先后在这里被日本侵略者杀害的中国军民达3万余人。我是1944年9月被驻泰安的日本特别宪兵队(番号甲字第1480部队)以共产党地下组织的嫌疑分子所逮捕,而后转入济南“新华院”的。与我同时被捕的有32人,都是泰安县各级学校的教师(当时没有一个人是共产党)。那时我只有21岁。现将我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的事记叙成文,供研究者参考。



  “新华院”的缘起

  济南“新华院”是日军参谋部直接领导的关押中国战俘的集中营之一。1941年,日军首先在济南南圩子门外体育场附近设立了“救国训练所”,实际是专门收容关押被俘的中国战俘和无辜被抓的善良百姓的集中营。凡被俘的中共军政人员、国民党游击队,以及济南“八大公馆”、宪兵队及伪警察厅转送的被捕人员都关押在这里。他们从中遴选能被其利用的对象,诱迫使他们去充当日本特务,并施以特务训练。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国内几次征兵,增加援军,人力财力大量消耗,特别缺乏劳动力。因此,他们除对中国人民进行屠杀外,并想利用中国的无偿劳动力来为其侵略战争服务。于是在1943年3月将“救国训练所”改名为“新华院”,并移驻济南市官扎营后街北(现济南幼儿师范校址),扩大范围,继续收容来自全省各地的战俘及各级宪兵队送来的“囚犯”,统称之为俘虏。日本侵略者对他们加以强迫训练,再从中挑选青壮年,送往日本国内或我国东北充当劳工;老弱者就地强迫劳动,直至折磨致死。

  “新华院”的布局和防卫设施

  “新华院”坐落在官扎营后街北,面积25万平方米,分东、西两院。西院较大,为“新华院”本部,院内有便门使两院可通;东院为看管犯人的日本驻军军部,号为驻鲁日军仁字第2350部队,后改为依字第2350部队。1944年至1945年任职的部队长为日本中尉青井真光,兼任“新华院”院长。

  他们主要是负责警备和处置被俘的人员,仅有一个排的日军负责外围警戒。其日常管理,主要是用“以华制华”的办法,即由俘虏管理俘虏。为了加强对俘虏的控制和防范,采取了多种措施,主要有:(一)外围的壕沟与电网。在“新华院”的围墙内外各有宽5米、深5米的壕沟,沟内蓄水,沟边设铁丝网。围墙高丈许,上有高压电网,四角各有岗楼,外围有日军昼夜站岗巡逻。

  禁区之外的大门始终紧闭,只开旁便门,外有铁丝鹿寨挡道。门为日军看守,经常驻一个班。值班室旁为禁闭室。在东院驻军营地豢养着一群狼狗,日军专门加以训练,夜间放出巡逻,以加强警戒。无数警犬日夜嗥叫,震憾全院,令人毛骨悚然。

  “新华院”的办公楼设在迎门花坛后面,为合署办公楼。除日本驻院官员外,尚有汉奸劳工协会办公室,以及文牍、翻译等人员。在办公楼西北隅尚有几排平房,设有“新华院”总队部、审问课、警备队部,以及总队部人员宿舍和被俘国民党高级将领宿舍。这些国民党高级人员每人单独一间宿舍,算是特殊优待。当时投降日军的国民党游击司令齐子修,副司令单某某就住在里面。

  (二)内禁区和特禁区。设在内禁区第一道高约2米的电网之内有干部队、图书室、医务室、伙房队等,均为兵营式平房。在第二道铁丝电网之内的为“特禁区”,训练队就在里面,是集中囚禁俘虏的地方,系院中之院,有前后两排6幢仓库式的大厦,每幢屋内能容千人左右(厕所设在门外对过)。入口由警备队把守,铁丝网外侧每隔20米设一岗哨,日夜值班,以窥看被囚人员的行动,四周的电网夜晚则通电。

  在日军办公楼的后面,有方圆400米的操场,靠东墙有阅兵土台,是对全院俘虏训话和点名的地方。俘虏们每日早晚两次集中在这里,按中、小队排列点名,由各队头目报验增减人数后,即各自参加“跑步训练”或罚劳役,晚上再一 次集中点名、降旗。另在操场南端,架有高约三丈的了望台,上嵌“大东亚战争”的口号,台顶设有岗楼,上有荷枪日军,能鸟瞰全院俘虏的动静。

  “新华院”的组织机构

  “新华院”的建立,是日军太平洋战争节节失利后的一项应变措施。“新华院”由陆军总部直接控制,驻华各地的特务机关、宪兵队所捕的“犯人”都押解在这里(“新华院”不收容女性“犯人”)。同时,陆军总部又特派山东的甲字第1480部队(特别宪兵)分驻泰安、周村、德州、兖州、青岛等几个地区,专门搜捕中国热血青年,在农村实行“三光”政策,将无辜被捕的人都押往“新华院”。此院内部管理则是利用汉奸。此院设有以下几个机构:(一)总队部。是全院管理俘虏的最高汉奸组织,设总队长一人,总队副二人,文书若干人。1944年9月,担任总队长的是刘乃干(此人河南口音,人很凶狠,据闻是个国民党旅长,被俘后甘心为日军效劳),总队副孙震(被俘国民党军官)、陈某某二人。总队以下设中队(正、副中队长)、小队(小队长)、班(设正副班长),层层控制,严格管理。这些人都是被俘后经日军挑选,甘心为日本法西斯服务、背叛祖国的帮凶。

  (二)劳工协会。是专为选送劳工苦力的机构,隶属伪新民会管辖。俘虏经过训练队“训练”以后,即由劳工协会的汉奸们从中挑选出年轻力壮者送往日本东京、福岗、长崎、北海道或我国东北三省去做苦工,如开山、下煤井、开矿山等重体力劳动。1944年6月,一次被送往日本去充当劳工的有500多人,1945年2月,又送往日本长崎600多人。

  “新华院”内俘虏的伙食给养,是由劳工协会负责的,每人每天的口粮标准是14两小米(当时是小两,16两是一斤)。

  这本来就不算多,再加上汉奸们从中剥削自肥,每人就只能吃到一点满是糠皮、蛀虫的小米饭,两人一碗豆芽汤。由于俘虏们劳役重,又吃不饱,一个个营养不足,因而在里面被折磨致死的为数很多。

  (三)审问课。主要负责俘虏的收容、登记工作,根据各地转来的档案和名册,进行逐个点名问讯,核实后,当场将每个人剃成光头,送入训练队。平时则掌握输送劳工及增减人数、死亡人数的统计工作,每日向日军军部上报,还进行案情的复审和行刑。1944年担任审问课长的是高桥(日本人),副课长是高经武(国民党被俘军官)。

  (四)警备队。由日本法西斯分子将战俘中的一些无知少年编组而成,最大的不过18岁。敌人利用他们的年幼无知,由青井部队直接培养,训练他们如何查夜和管制战俘,并给予“打死‘越轨’犯人无罪”的特殊权利。在生活上给予优待,吃得饱,穿得暖(每人配有厚厚的大衣和棉鞋)。他们手持粗大的木棍,日夜守望在大门前或在训练队、电网、铁丝网、禁闭室的窗子外巡视,走道边每隔20米就站立着一个,当俘虏靠近时,就用棍子劈头盖脸地打。

  (五)干部队。是1944年12月成立的,专门培养、训练、管理战俘的中、小队长骨干分子。成员从训练队里挑选,约由30多人组成。

  (六)训练队。设在两道电网与一层铁丝网里,前后两排库房,房内两边筑通铺,中间只留容一人行走的通道,成千的人按编制的小队、班挤睡在上面。中队以下为小队,每小队有三个班到五个班(以一次收容的进院人数多寡而定),由正副班长进行具体管理。凡进入“新华院”的人,都要编入训练队进行训练。所谓“训练”,主要是进行法西斯奴化教育,强迫参加各种劳役,或去白马山开山,或进行军事步伐操练等,从早到晚,不给人们一点休息的机会。经过几个月的劳役之后,身体强壮的就被拉去充当劳工。

  (七)工场队、菜园队。是“新华院”的“监狱工潮,凡年老体弱或有手工技术的俘虏才能被选用,计有织布、织袜、制鞋、菜园等班组。日军利用中国俘虏的无偿劳力为其生产服务,菜园所生产的蔬菜是供应“新华院”的日军和全院食用。这里的俘虏生活较好,能吃饱,管理也不像在训练队那样严格,只要能干活,表现老实,每星期还可以到外边游逛一次。

  (八)医务室和“病栋”。医务室设在训练队的前面,中间只隔一道铁丝网,有一名大夫和两名女护士,归劳工协会管理。名义上虽是为战俘所设,实际是为“新华院”内的鬼子和汉奸们服务的。对被关押的人员则既无医又无药。最狠毒的是,日军经常从身体强壮的俘虏身上抽血,以供应侵华日军的伤员,有的俘虏竟被活活抽血而死。

  “病栋”,名为病房,实际上是停尸房。它设在训练队后的一排房子内。当病人不能坚持劳动和训练或病情恶化时,就被剥光衣服送到这里,每天只给两顿小米稀饭。这里面黑热病传染病菌很多,一般是发高烧,喝不上水,又加无人照管,就是活着的人被送进去,不用多久也会被折磨而死,因而每天死亡达三四十人之多。据早来的人说,死亡率最高时是盛夏和严冬,夏季传染病多,严冬多半是冻饿而死。

  (九)被服仓库。是专门收存战俘衣物的部门。凡解入“新华院”的人,首先在大门内的院子里将随身穿戴的内外衣服全部脱下(只留裤头),另将手表、眼镜、水笔、皮鞋等物悉数没收。每人换一身从死者身上剥下来的囚服(一般是黄色或灰色军服,里面生满虱子、虮子,有的带有血迹)。被换下来的衣服和物品,初存仓库,而后逐渐转入日军经营的当铺,或卖给估衣商人。

  (十)伙房。设在训练队前,除由一日本人掌管外,其他全是从被俘人员中挑选出来的汉奸。每日三餐,早上每人一 碗稀饭,中、晚餐只能吃上一平碗生满蛀虫的小米干饭。开饭一般在劳役或出操后,按点名站队的顺序,两人端端正正地对坐在训练队大铺上,每小队一桶饭,值班班长盛饭,先领到的不准先吃,稍有一动就要挨打,等全班、全小队盛完后,由队长宣布“开吃”后,大家才能狼吞虎咽地几口吃下去。关在里面的人,由于每天挨打受气,劳动量大,加之吃不饱,营养不良,身体都渐渐地被折磨得瘦弱不堪,直到最后死去。这是“新华院”里的人死亡率高的主要原因。

  日军迫害中国人民的滔天罪行

  我是1944年10月被押解入“新华院”的,时近严冬,那年天气特别冷,已经下过几次铺天盖地的大雪。在这里我受尽了打骂污辱和饥饿劳役之苦。“新华院”是人间地狱,其虐杀迫害人的手段骇人听闻,无所不用其极,今分述于后。

  (一)“以华制华”的恶毒管理。日军在“新华院”豢养了一大批汉奸、走狗,直接管理战俘。从总队长至班长,都是从国民党被俘的军、师、团、营长中挑选出来的。这些人丧心病狂,认贼作父。在里面被软禁的齐子修就担任过总队长。他们极端仇视共产党,因此对我方被俘人员施行极其残暴的手段进行迫害和虐待。特别是小队长和班长(也叫铺头)最为可恶,他们开口就骂,举手便打。五六百人挤在通铺上,彼此不准讲话,更不许交头接耳。晚上睡觉必须脱光衣服,在一阵皮鞭的抽打声中,每个人必须迅速躺下,不然就遭痛打。大小便时不准抬头,须先喊声“报告”,经坐在铺头两边的班长许诺后,才能披上上衣光着下身下炕。记得有一个人实在憋不住了,结果大便流在地下,在遭到一顿拳打脚踢后,竟罚他光着身子跪在两块立着的砖上,一直到天亮。

  另有一次,在训练场上,有一个被抓来的农民兄弟,因不会做“齐步走”和“左右转”的动作,被拉出来单独操练,声色俱厉的汉奸队长接连喊着“向左转”、“向右转”的口令,吓得这位农民浑身颤抖,手足无措。每错一式,头目就劈头盖脸地打,直打得他口鼻流血,神志恍惚,呆若木鸡,最后竟连“齐步走”也左手左脚同时摆动了,狠毒的汉奸头目就又用皮鞭抽打他。

  为了镇压战俘的反抗,除严重的送禁闭室外,在每个中队的铺头上都挂满了刑具,如军棍、皮鞭、手板,还有在木板上钉有铁钉的特制刑具。随时就地执行,人们一看到这些刑具,就会毛骨悚然。

  (二)残酷的劳役、训练和饥寒交迫的奴隶生活。进入“新华院”的人,不仅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就连生存的权利也被剥夺了。他们完全过着非人的生活,受到日军和汉奸的任意污辱与杀戮。在训练队里经常关押着二三千名受难者,每天天还不亮就起床、跑步、点名,还要从事十几个小时的繁重劳动。他们由日军押解去白马山劈山开石,稍有怠慢就遭毒打,虽然劳役繁重,但却只能吃到少量的小米饭。因此,每个人的身体都消耗得骨瘦如柴,有气无力。在训练场上的“跑步”更是使人难熬,一个队围一个圈子跑,汉奸小队长站在中央,口令一下,无休止地跑,由于天气寒冷,加上体力衰弱,如果掉队就遭毒打,因此经常有人在跑步时休克在地。

  俘虏穿的是从死者身上扒下来的破旧棉衣。记得发给我的上衣钮扣全掉了,内衣又被扒去,只得将棉衣左右掩起,腰间用稻草绳系住,以御寒冷。日军从来不给发鞋,我们30几个人进院时穿的皮鞋、球鞋之类,全被汉奸队长们用破鞋子换走了。与我同时被捕的侯振宇(中学教师)因没有鞋穿,竟撕破上衣的破棉絮用稻草绳捆在脚下,手脚被冻裂,鲜血直流,走路艰难,但也要支撑着训练和劳动,不然就遭毒打。有的人竟活活地冻死的雪地里。1945年的农历除夕之夜,大雪纷飞,一连数日朔风刺骨,仅除夕这夜就冻死60多人。就在这几天里,与我们同时被捕的赵学安、李同群、王百寅、宋其岳、焦桂芳、刘恩木、邵清溥等七人,也因劳累、冻饿而死。

  (三)惨绝人寰的杀戮。“新华院”是日本帝国主义者残杀中国人民的典型集中营,是日本法西斯暴徒妄图灭亡中华民族的一个具体而残忍的缩影。在“新华院”里,凡被认为有“不轨”行为的人就被送进禁闭室,不给饮食,大小便全在里面,不几天就会活活饿死。1944年,我们被捕前不久,听说有两人难以忍受虐待,想逃跑求生,结果被烧死的电网上。有的被日军抓进军部(东院)让狼狗咬死。1945年2月,训练队选定600人去日本福山县开矿当劳工,其中有两人密谋潜逃,被日军发觉,当即将他们捆绑在操场高台的木桩上,周围布满了荷枪实弹的日本兵,临时召集全“新华院”的人现场集合。日军军官一声令下,两个凶狠的日本兵便提着上有刺刀的枪支,以活人为靶子猛力刺去,顿时血溅满地,活活地将他们刺死了。日军这样做,无非是借以威吓全院的俘虏。所谓“中日亲善”者,被他们自我揭露得一览无余了。

  再说说前面所谈的病栋,人们称之为“鬼门关”。不管大病小病,只要送进这里就算被判处了死刑,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的。里面环境恶劣,传染病很多,既不给药,饮食又不按时,更无人看管,进去后很快就会死去,因此,它实际上成了停尸房。汉奸头目们经常谩骂恫吓俘虏们:“我娘的,再捣乱,就送你进病栋!”病栋里确实阴森可怕,里边的老鼠像野猫一样大,红红的眼睛,经常啃去人的耳朵、鼻子、屁股、脚跟等软组织部分。有的人奄奄一息,动转不灵,被老鼠咬死的也不在少数,炕上、地下血迹斑斑,以致人死后尸体也往往残缺不全。每日从训练队送入病栋的人很多,有一些病人当被赤身抛进拉尸车时,还在不断呻吟喊叫:“我还没有死……”为了处理死尸,有的竟被注射红汞水和石炭酸水,以加速病人的死亡。惨无人道的日本法西斯暴徒就是这样灭绝人性地屠杀残害中国人民。在“新华院”被害而死的人一批又一批地被埋进“万人坑”。我们同案被捕的32人中,因受折磨而死在“新华院”里的就有10人。“新华院”院长青井真光也供认,从1944年7月10日至1945年9月,在他任职的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内,就杀害了12000人。

  据有关资料记载,日军从1943年建立济南“新华院”起,到1945年9月日本投降止,3年的时间内约残害我国军民达35000余人。从“新华院”以西至堤口庄东,黄家屯庄南、庄北一带,白骨盈野,“万人坑”里更是白骨堆积,厚度竟达一尺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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